老公生日送什么:大家帮忙解两道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0 21:29:07
1 甲公司签发支票一份委托丙公司工作人员乙转交给丙公司。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支票在送达丙公司时才生效
B.支票在甲签发后交给乙时即生效
C.乙与甲公司之间形成票据代理关系
D.如果乙不慎将支票丢失,乙有权申请挂失止付

2 家宝劳务中心于2002年7月10日签发支票一份,收款人星星劳保商店于2002年7月22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强工具厂,则( )
A.只要支票非空头支票,付款银行就必须向丙强工具厂付款
B.如果付款银行拒付,丙强工具厂只能向家宝劳务中心行使追索权
C.如果付款银行拒付,丙强工具厂可以向家宝劳务中心和星星劳保商店行使追索权
D.丙强工具厂不能向家宝劳务中心行使追索权,只能要求星星劳保商店承担票据责任
1 2 均为单选

1,B,重点:乙是丙公司员工。

2,D,重点:支票背书的概念以及追索权的范围。

1、D
支票出票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支票一经签发即生效。题中未说明工作人员乙具有票据代理权,不一定形成票据代理关系。票据法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
2、C
先说一下:票据法94条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汇票的规定。
背书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的方式。转让背书
的效力有:权利转让效力、权利担保效力、权力证明效力,根据前两个效力,丙强工具厂可以向家宝劳务中心和星星劳保商店行使追索权。

1,B,票据在签章时即生效。B项也有问题,没有必要交付乙。但除此之外别无答案。

2,C,在银行拒付的情况下,持票人可向背书人,出票人和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见票据法61,94条。

1.c
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