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曦最近生孩子去了: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0 16:54:50
有一家人,住在30层的高楼上,在自己家阳台上养了一盆植物,好几年了,有一年,某一天的夜里,风特别大,将这盆植物吹落楼下,砸死从次路过的一个小女孩,如何追究责任?
请列举相关法律条款。
原来中国的法律这么不明确啊?
这么说,能不能追究谁的责任完全不一定了?

住户应负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应该具体分析,不能只死用法条,本案如果住户已经采取了保护措施或当晚的风特别大的话,可以定性为意外事件,由住户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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