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马云一年交多少税:该如何保护动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2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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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青蛙,瑞士政府对全国公路作了普查,凡有青蛙穿过的重要路段要定期封闭,以确保它们穿行无阻。次要路段则在路边挖陷阱,内置塑料桶,每天早晨由专人收集落入陷阱中的青蛙送过公路放行。德国的做法则是在公路旁竖起绿色醒目路标:“礼让青蛙!”

在英国,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头受了伤的野狗或其它动物,只要致电野生动物医院,他们便会利用英国铁路的“红星”急救服务中心,把受伤的动物送入医院。由“红星”急救队护送的动物能享受头等客位,有舒适的小木箱运送,并设有空调,大部分经费是由各界捐助。

意大利的环境保护部门耗资12万美元,专门为从海洋上岸来产卵的海龟建造公路隧道,并以荧光灯为其“导航”。这是世界上第一条装有灯光的动物地道。

印度前总理维·普·辛格,因戴真羊皮帽而受到动物保护工作者的批评,他不得不给慈善组织“没有残酷的美”的负责人写信说,当有人告诉我这样对待动物太残酷时,我就戴起了人造皮帽了。
动用公共资源,通过多种途径化解人和野生动物之间的 “冲突”,已是当务之急。

把补偿进行到底

损失一年比一年多,补偿却一年比一年“拖”。必须尽快建立合理、高效的损害补偿机制,解决经费无来源、补偿标准不清等问题。

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新补偿办法的制定已经纳入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为此,国家林业局已进行了多次调研,并请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参与了讨论。要保证补偿资金的到位,必须建立专门用于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中央财政专项基金。

同时,国家要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并对关键问题作出统一规定。比如补偿经费的来源,对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可以由国家财政进行补偿;对于非重点保护动物,可以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进行分担,即国家补偿为主、地方补偿为辅。

地方补偿应该由哪一级政府实施?有专家认为,为了减轻负担,省、地(市)、县共同分担补偿费用比较合理。

希望新的补偿办法出台后,能够保障受害者的损失及时得到弥补,促进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爱它,就远离它

引起人和野生动物“冲突”的根本矛盾是“家园”之争。专家说,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遭到破坏、生存空间日益减少,才会大举入侵村庄、农田。

动物损害最严重的地区,一般都是动物栖息地的中心或边缘地带。因此,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把人从不适宜居住的地方迁移出来,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移民。

但迁移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必须由国家财政给予扶持。

另外,还要考虑当地的居民的生活习惯,比如,有些少数民族习惯住在高山里,不愿意往外搬,有的搬出来没多久又回去了。

因此,对于生态移民问题,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来定,还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未必都搞“一刀切”。

在栖息地管理上,应当尊重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比如老虎,它的活动区域需要占地方圆几十里,你要把它划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它就很难生存下去。另外,有的动物习惯群居,有的动物习惯散居,也应该区别对待。

该杀就得杀

对发展到一定规模、已经“成灾”的野生动物,要采取措施,调控其数量,以维持生态平衡。若任其繁衍,不仅对当地群众的生活产生影响,也会危害生物圈中其它生物的生存。

比如,各地反映都比较突出的野兔和野猪,对农作物的损害非常严重。如果经过专家论证,数量的确太多,可以有计划地猎杀其中一部分。

这种控制野生动物数量的做法在其他国家也有。日本南部曾野猪为患,危害庄稼。当局为了控制野猪数量,悬赏招募猎户,杀“猪”有功者可凭野猪尾巴领取奖金;澳大利亚的袋鼠,北美的野鸭也都曾进行过人工调控。

另外,地方政府还要加强宣传,组织当地群众采取防范措施。让群众了解常见野生动物的习性,并学习自我保护的技巧。

还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探索新的保护模式。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的何勇告诉记者,IFAW和云南省政府合作开展的“亚洲象”保护项目,没有单纯强调保护,而是把动物保护和社区发展结合起来进行。

比如,鼓励农民改革种植结构,用茶叶代替玉米、甘蔗等大象喜欢吃的农作物。这样一来,大象破坏农作物的现象消失了,农民的收入也提高了。

地球是人类和其他生物共同的地球。众多的生物协同进化,才有了人类自身的发展。人类和其他动物有著共同的未来、共同的命运。动物也像人类一样,有自己的智慧、情感和痛苦,也会感到恐惧和害怕死亡。只是它们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意见。造物主既然创造了各种不同的生命,就必然同时赋予它们在这个星球上生活的权利。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给予动物平等的关爱。个别人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不顾动物的感受,利用人的优越性来伤害动物。“百兽之王”的老虎服服帖帖地在舞台上为人们做著表演,兔子、小鸡成为城市孩子手裏的玩具,还有从古至今无数的工作动物帮助人类劳作,实验动物为了人类的科学探索献身。我们很少考虑动物和人类在生命意义上的平等,很少考虑我们是否应当给与动物基本的尊重。

野生保护动物遭受侵害自然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野生保护动物对人类和物产生的侵害,法律虽然规定给予补偿的原则,但实际生活中还没有具体规定该如何保护被侵害权益以及相关的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