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和杨雪舞结婚:新婚姻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4 10:45:57
我的学费谁来付?一个女孩因父无力支付学费,无奈之下,将已经和父亲离异多年的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母亲为其支付学费。她能否胜诉?为什么?
1该案适用哪部法律?
2分析案情?该如何判?
3原因?
4由该案引的思考?

1.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婚姻法
2.
3.
4.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胜诉的几率非常大
1:适用民法通则,民通意见,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2:父母离婚,离婚双方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权并未当然丧失,按你的情况来说,随父生活,因父亲无力支付学费,因此不能完全尽监护义务,此时,如果你母亲有监护能力,你可以请求母亲负担你的学费,如果母亲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
3:原因同上
4:至于该案引发的思考,太多了,不赘述

另外,建议找个律师(一定别找马路边的搞咨询的外行)

适用《婚姻法》,诉讼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以上回答都算可以,但关键请注意,你的学历?新婚姻法对于子女的抚养费 仅限于高中以下学历。
法律参考:婚姻法解释第20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你阐述的问题不清楚,这位女孩有大,是不是在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内,还是读大学,所以,无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