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玖祥宫足浴: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与他的家世和经历有何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5 0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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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梦

  ——巧结红楼案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红楼梦》中既然有作者生平事体情理的真实写意,试问《红楼梦》、曹雪芹梦断何处?脂砚斋批:“后观情榜: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用“幻情身”将宝黛各一分为二的看:其一、贾宝玉有纨绔子弟行为,其二、作者用他抽象虚拟自己年少时期的某些思想;黛玉既演示了曹雪芹一段经历,也演示着“李兰芳”。《红楼梦》八十二回黛玉之梦介绍了“李兰芳”生母早亡……她的命运又仿佛故事中的巧姐……
  这位神秘的脂砚斋又是谁呢?综合脂评本《石头记》上的批语,大概可分为五类:一、用故事中的人物或情节去符合现实,二、评行文的章法,三、介绍失稿的内容,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五、语意朦胧。假设脂砚斋就是曹雪芹。证明:一、《红楼梦》中明言曹雪芹批阅十载。二、曹雪芹用一、二、三类批语明修栈道。三、“胭脂洗出秋阶影”——第三类批语多有求名而不得,欲盖而名章之意。四、第四类批语可补正文之空缺,第五类批语可以启发读者。五、《红楼梦》的爱情主题和故事中的女性有命无运,英莲生来便有胭脂痣。六、“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七、曹雪芹既用笔墨著书,自然也要用纸砚。……胭脂是女性的象征。曹雪芹用脂砚斋之名?
  脂残本《石头记》凡例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那么,此书是如何分部的呢?“石兄下凡一次,磨出光明,修成圆觉。天外书传天外事,两番人作一番人。”“两部《石头记》”于大观园潇湘馆与稻香村之间分开。贾琏曰:“幔子一百二十架,昨日得了八十架,下欠四十架。”若把幔帘看成《红楼梦》的回目联,“潇湘馆”与“稻香村”自然是曹雪芹“淡浓”神绘风前影,“跳脱”秋生腕底香。脂砚斋批:“好知青冢骷髅骨,就是红楼掩面人。”若将“春意”比“青冢”,当读者从《石头记》的成书《红楼梦》中读出作者时,作者已经去逝了。——曹雪芹著作的是遗书。由此可知,曹雪芹著书之时便已经计划了《红楼梦》的发行方式。据资料传说,《石头记》发行之初是以手抄本的形式与读者见面的,时至一七九一、九二年先后以木活字排印行世。据出版者叙言,原目一百廿卷,所传八十卷,经数十年购全。……也许,他们参悟了“色相差”,认清了“瑶台种”。
  脂残本《石头记》第一回有批语曰:“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而今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既然“哭成此书”又言“书未成”,“书未成”并不等于书未写完。“精华欲掩料应难”“迸砌防阶水,穿帘碍鼎香。”——是书已著就,不能整部的成书发行吧!“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说明下此批语的人是脂砚斋。曹雪芹若是脂砚斋,他于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去逝。十一年后怎么又有脂砚斋?……推论:曹雪芹用“怀金”佐助“道玉”。如若“怀金”是他一厢情感,“道玉”的思想并不成立。不能与心爱的人一起著书立说,也只能著完后待其评论。据资料介绍,曹雪芹的朋友所遗之诗可以证明他一七六零年离开都城一年有余。脂批于是年停止,畸笏之批始于一七六二年。故事中的宝玉丈六金身,借黛玉一茎所化,“胭脂鲜艳何相类,花之颜色人之泪。”此境界可以说明曹雪芹是借用脂砚斋之名。“李兰芳”称畸笏叟是真正的(第二)脂砚斋也就不奇怪了。曹雪芹起用脂砚斋之名,有意寄留《红楼梦》。“李兰芳”的命运犹似故事中的黛玉、巧姐,巧姐之名是刘氏所起……如此联想,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稿》应是巧结于江南。
  参(既济)、未济之卦,悟葬花、柳絮之词,思探春和惜春与妙玉之棋,想黛玉变徵、断弦之琴——《石头记》絮果中的兰因证明:决定《石头记》成书《红楼梦》且能流传下来之命运的人、正是其作者——曹雪芹。

  追 梦
  ——古今垂旷典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非常有关系。家族背景几乎不必说。个人经历更是赋予了作品情感上的大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