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麦精准拓客系统: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0:48:12
1、 甲厂违章架设四根电线通过张某屋顶,张某发现后提出反对,要求甲拆除。厂方说是临时生产急需,明确表示半月后一定拆除,张某表示谅解。第10天,大风刮断一根电线碰到别的线上产生短路,发出火花,引起张家失火,损失2000元。张向甲厂索赔。厂方拒绝,理由是张已同意15天后拆除,现15天未满;且电线是大风刮断的,工厂无过错。张向法院起诉。

问:本案法院应如何判决?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理由是什么?

法院应判甲厂赔偿张家的2000元损失。理由是:即使张家同意甲厂临时架线,这并不能由此得出张家对由甲厂造成的损失的免责。更主要的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从事高空、高压、——————”的规定,甲厂在此事件中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