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策划书:质权的实现必须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01:29:39
债务人若不履行债务,质权人要实现其质权必须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吗?还是说他可以自己对质物进行作价优先受偿呢?

质权的实现
  1·按照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协议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二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2·按照法律规定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

您好!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般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