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潘虹的老公是谁:谁知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新录用人员是否算参加考核人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5 09:16:29

关于做好2005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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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7188 更新时间:2005-11-11 ]

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州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我州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昌吉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州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昌州考核字〔2004〕3号)和《自治州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昌州考核字〔2004〕4号)等考核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5年度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2005年的年度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区、州有关考核文件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奖惩挂钩”的原则,做到周密组织,认真评议,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提升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有效地调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优化自治州的投资与发展环境、推进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州党委、政府提出 “全党抓经济,突出抓工业,重点抓招商,继续抓好农业产业化,提升三产,发展旅游,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平安昌吉,构建和谐社会” 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乌昌党委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对口援助东三县工作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总结和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基础上,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结合各单位年初制定的“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党员民主评议,以平时考核和半年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重点要突出工作绩效、诚信服务以及工作态度。

三、考核的方法

(一)要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进行全面评价,重点是全年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也可将干部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双目标验收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二)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内容设定,要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新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不同职位、不同类别、不同工作任务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适用、分类、分档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组织测评,并将量化测评结果与定性考核结果相结合,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三)要坚持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要实行全方位的考核,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对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考核时,应注意扩大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范围,增加服务对象层面对被考核人的测评意见。对平时工作绩效突出的可予以加分奖励,对达不到工作标准或群众投诉查实的应予以扣分(加减分标准由单位自行制定)。

(四)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和条件。确定考核等次时,要对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核量化测评结果既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因素,又要具体分析,结合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估,避免简单化、绝对化。

(五)对担任不同领导职务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要依据州党委对县级班子、县级干部考核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州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昌州考核字〔2004〕3号)和《自治州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昌州考核字〔2004〕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量化考核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考核的基本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对照本人职位职责以及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自我评鉴,撰写书面总结,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州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要向单位年度考核小组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总结材料,要对全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年的工作思路。

(二)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确定相应的范围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打分。对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及记二等功以上奖励人员可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适当加分。窗口服务单位要增加服务对象测评的层面,将测评结果以适当的权重计入总分。测评分值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根据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个人总结,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打分的基础上,一般工作人员由主管负责人写出评语,提出定等意见;主管负责人由单位分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定等意见;单位领导由上级考核小组提出定等意见,并写出评语。

(四)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综合被考核人平时的表现和个人总结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确定考核等次,要严格按规定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五)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核实,确实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反馈。单位考核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须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名。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考核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五、考核的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审核备案制度,保证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有序进行。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坚决克服考核搞形式、走过场和优秀等次平衡照顾等现象。凡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随意突破优秀比例限额的,以及其它违反考核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必须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单位要对长期不在岗人员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有瞒报行为的,将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今年的考核评优比例仍按自治区新人核字[1998]182号文件执行,对已被评选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的单位和2005年受到国家人事部与国家主管部委联合下文进行表彰的先进单位,其评优比例掌握在18%以内,乡镇单位的评优比例掌握在20%以内,其他单位的评优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2%以内。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原则上应是半年考核优秀的人员。州直各单位县级干部评优要占单位的评优名额,不能突破单位规定的总比例。

(四)今年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自11月2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各县市的考核汇总结果要于2006年1月15日前分别上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直各单位要于2005年12月31日前上报考核结果,逾期不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兑现与考核有关的待遇。

(五)各单位下乡驻村、进厂驻企的工作人员要求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六)机关单位需上报的材料有: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安排)、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年度考核指标量化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评优人员的《考核手册》。

事业单位需上报的材料包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安排)、年度考核总结材料、年度考核指标量化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评优人员的《考核手册》。

机关事业单位上报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年度考核等次名册》要求一式两份。

上述有关表格可登录昌吉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cjrs.gov.cn)下载,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用16K纸张打印,其他表格用A4纸张打印上报。

附件: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上报时间安排表

算.但新录用人员不参加评比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