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的基本知识:请问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4 21:25:07
请问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不同,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取得的,而资本公积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来源,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
  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又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同时增加企业股本的数额,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上只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明企业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产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

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资本的,不属于股息、红利分配,因此,股权所有人取得的转增资本股权,不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于自然人而言,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楼上提到的“京地税个[1998]65号”地方性文件,经查阅,也明确指出了题中情形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京地税个[1998]65号文件的规定,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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