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爱gps网上查车系统:关于(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的解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6 05:07:59
* 向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复核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对被判处死刑不服提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审理后如果同意判决死刑,所作的维持死刑判决的裁定,同时也是核准死刑判决的裁定。不同意判决死刑的,可以提审或发回重审。

------在上面一段中的最后一句的(可以提审)中的(提审),不懂理解,

因为在前述中已说过按二审审理,若这里再提审的话,不就变成三审终审了?

几审终审是审级上的说法,如果是最高院再审一次才是三审终审。如果是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只是在程序上还要再走一遍,将案件重新审判。一般是发回重审,但是如果不宜由下级法院审理的话,高级法院就会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