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无明mp4:我方公司的做法是否可行?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15:24:20
我方某出口公司出口蚕豆400公吨到日本,合同约定需麻袋装,每袋包装25公斤,信用证付款方式.该公司按合同规定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在除去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400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装多收的货款.我方公司由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

一个古怪的星球,还有星球上同样古怪的生物。
他们受时间支配,但他们不愿承认。
他们有自己表达抗议的方式。
他们制作小图画,例如这吃常常一幅:
乍看,没什么特别。

如果合同中提到了按净重为主的话你公司的做法不站理
如果合同中没提到对方就是一个疏忽了,
但是看你提出的问题好像说的是你方出口日本400公吨
这里面到底是净重呢还是包括皮呢?
既然对方合同约定麻袋包装的,但没说是净重,这他们的要求是不可行的,贸易中又没有约束。
以上论证是我个人观点,仅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