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萍广场舞新天仙配:谁有有关诚戒的资料?有的快进我星期一要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5 16:48:54
谁有快说

据报道(《京华时报》12月2日):北京温小姐在拍X光片时被医生要求脱光上衣,后当知拍片不用脱光上衣时,感到受辱的温小姐把朝阳区第二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作经济赔偿,但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读了这条消息,笔者觉得医生的行为虽没违法,但已明显的违背了起码的医德操守,同时也折射出当前相关医德惩戒机制的缺位。

应该说在这案件中,拍片医生是经专门训练并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其所具备的知识已经且必须了解拍片是不用脱光上衣的,而在此情况下,其在明知不用却仍要温小姐脱光上衣拍片的行为,已经具有了明显的“不良”的过错,而这过错对一个医生所该具有的职业道德是不相称的,同时按社会的公序良俗眼光看,在事实上也确可认为温小姐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所以虽然法庭驳回了温小姐的诉讼请求,证明的也只是该医生在现有法律上尚没过错,或者说只是目前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并不能由此说明这位医生没有职业操守上的过错。因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除了法律,还有被社会普遍认可并应遵守的道德,其中就应有各自行业的职业道德。而当一些人员在职业行为上,明显违反了相关被行业人员普遍认可的职业操守且并足以引起人们对相关行业评介降低时,这些人员就该因自已行为的过错受到某种惩戒,如此不仅有利于有关行业的声誉,同样也会有利于受害人。

因此,从社会的公正体系的建设及公正实现角度看,公正的实现不仅要有完善的法律规范,还要有完整的职业操守规定,而上述“脱光拍片”案恰恰就折射了当前一些行业惩戒制度的缺位,而这种“缺位”的后果,一方面使受害人失去了应有的救济,另一方面也会使相关行业“世风日下”,如此不仅对相关行业及人员不利,也会对社会产生消极后果。

所以对一个社会来说,不仅需要有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样也要有相关职业道德的规范,也就是说该由法律来调整的要有法律调整,该有职业道德规范的也同样要有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此才算有一个社会行为的良性调整机制,而上述的“脱光拍片”恰恰在说明当前社会如此机制的缺陷,同时也凸显出了社会对此制度的需求。这就是笔者由此案件得出的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