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军博园门票多少钱:合同法问题,敬请参与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5 14:05:50
合作经营承揽工程。
前,达成口头利益分配原则。
承揽工程之后签订利益分配合同,泛合同,没有明确某一客户工程。合同生效后两个月,主承揽方支付合作方利益款5万元。
后拒绝按照事前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履行继续支付义务。理由是虽有口头约定,却是无效不明确约定,书面的没有明确约定。
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成立,但原告却败诉。
二审法院要求原告接受苛刻的调解条件,否则维持原判。
请问:
1、口头合同只是原则性约定是否具有约束力?
2、书面合同是在工程合同签订后、在工程进行中签署是否具有约束力?
3、就本案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法院是否存在问题?
4、二审法院的做法传达了一个什么信息,说明了什么?
请就法理、发条进行回答,如有不明请垂询!
1、原告不具备承揽工程资格,所以需要与被告合作。
2、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是:绕开不提口头合同,说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被告承诺按照书面合同履行支付利益业务款的义务。
3、在法庭上被告否定口头合同、合作事实和支付5万元业务款的事实,但原告都提供了录音证据、书面证据一一给予证明,所以一审法院才认定了事实成立。
4、二审法院的主审法官很明确表示:维持原判很容易,没有风险,要全盘推翻改判,难度很大,能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钱算了。

第一,如果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如果是其他承揽工程,可以用口头形式,但需要证明合同存在。

第二,在工程进行中签署书面合同有效。

第三,本案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第四,法院无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但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法院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其中包括维持原判的可能。

有几件事没交代清楚,无法进一步帮你:
1、所谓败诉,是指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你所说的“判决事实成立,原告败诉”中,什么事实成立?什么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
2、你在案情中没提到任何举证方面的事,无法判断法院是否存在问题。
3、二审法院要求原告接受调解,否则维持原判,这是二审法院的原话,还是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