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转限位 m8343怎么用:请问交通事故后受伤乘客怎么索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8 17:01:36
我弟弟坐一辆私人营运的长安车与另一辆车相撞,致我弟弟重伤,当地交警出警处理后,将伤者送进医院治疗,车主垫付了医疗费,个多星期后车主以没钱为由不再支付医疗费,我们该怎么办呢?以后治疗好了又该怎么争取自已的权益、怎么索赔呢?(我是重庆人,出事地点也在重庆)请哪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热心朋友告诉我一下,我会不用感激!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建议你首先要求交警对此交通事故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后你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谁的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只能上法院了.

2004.5.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规定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