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帝娱乐在线:父母破产,如子女已婚法院有权查处子女财产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22:14:35
假如家里财产如房产证之类的产权办的是子女的名字,如果家里的父母欠债申请破产,请问如果子女结婚的话,但这些产权是在子女婚前办的,法院有权查处这些财产吗
我是指这些财产是在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父母才转入子女名下的,但子女随后即结婚,请问法院还有权查处这些财产吗

父债子还只是我国民间的一个传统说法,从现有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合法的,遇此纠纷应具体分析。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行为的相对人,而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如果其父生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资格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义务,那么其父所欠的个人债务应由自己承担,不能要求其他人承担。当然,如果子女愿意代为偿还也未为不可。
  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据此,如果儿子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也仅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父亲的债务进行偿还,超过部分如果王先生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
  另外,如其父生前所借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共同开支,则王父的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理应由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不管王先生是否继承父亲遗产,都应对其债务承担偿还的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2条有相应规定。

这为朋友,你好,对于您的问题,我认为:首先,你所说的你的父母破产的问题,应该是以你父母个人登记的企业或者是其他组织了,你所说到的财产是在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你父母才转入子女名下的,人民法院会以转移财产宣告赠予无效的。

1、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也就是说个人不存在破产的问题;

2、该房产证登记的是子女的名字,则在法律上,这是子女个人的财产,现代法律已经没有父债子还的概念。一般情况下其他人无权要求以其子女的财产还债。

特殊情况:父母为逃避债务而恶意为之。

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是在法院立案之后才转到子女名下的,法院将按照财产转移的现象,将会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处,作为对债权人一个偿债的方面。
详细可以查查一些简单的法律书籍,很简单的。

所以,在立案前转移财产很重要

我认为楼上的“郭永生”说的很对,很有道理。

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