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疗养生坊:请大家帮忙啊,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03:20:50
本人在一家国有公司工作已经三年有余,入职半年以后单位为我办理了社会保险,但是至今未和单位签定如何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单位上也没有管过这件事。如今我打算离开这里了,我写下辞工书交给领导,领导回复“我一个月以内我可以离开,但现在不行,至少要等到他们找到可以顶替我的岗位的合适人选”,而我实在没有一个月那么长的时间,在工作期间单位扣了我500元的工资当作就是押金,也没有任何收据形式的证明的。
2005年我有求过领导帮忙介绍我弟弟到这里上班,如今他也在这里上班一年多了。 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因为我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所以当我提出辞职的时候,应该可以马上走人并结清工资的是不是?
1:我如果马上走的话,领导不给工资,他这样做对吗?
2:他以是我介绍我弟弟来这里上班为由,我走了也要我弟弟也走,这样做对吗?
3:我有必要 【 提前30天 】 向他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吗?事实上我已经提前了15天,但是他们对我保持极不友好的态度,不听我任何理由和解 释, 而且我并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我可以不要,如果他不退我押金怎么办?

我觉得:
1、你已经和该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签没签合同已经是形式了。
2、你马上走,而领导不给工资,应该是有一定的道理。
3、你的劳动关系和你弟弟的劳动关系是分开的,互相独立。
4、如果公司有规定的话,30天也不为过,你很急么?
5、时间到了,工资应该要,押金也必须退——这是你的权利。
6、在非常必要时,应尽量争取劳动和司法部门的帮助。
——祝你顺利!工作愉快!生活开心!

和他打官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是事实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