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鑫源实业待遇怎么样:这种杀人不犯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6 00:01:22
数年前有这么一起案子,我始终不明白。
在一个军工企业办的舞厅里,有位派出所的治安员在与别人争舞伴时发生了争执,这位治安员说:等哪天搞死他。
而恰恰就在第二天的晚上,这位治安员专门从派出所里以办案为由领出一支手枪(当时枪支管理还存在问题)来到了舞厅,跳舞时又碰见了昨天那位对手,真是冤家路窄,两句话不投机,这位治安员拔出手枪就向对方要开枪,那天派出所来了好几位,都在舞厅玩,其中包括所长,当时所长眼疾手快,就用手去推了一把那只准备开枪的手,没想到那傻小子还真的开枪了,可惜枪打中的不是他要打的人,却打中了一位也是在舞厅里跳舞的女子,一枪毙命。
事后这位治安员被刑事拘留,这期间公安局与派出所蠢蠢欲动,最后做通了死者家里的工作,赔付了两万元钱安抚死者家里,死者是个农村女孩,家里也很穷,据当时参加做工作的一位派出所副所长说,他们让死者家里认识到,反正女孩也被打死了,当事人也不是故意打死她的,是误杀她的,赔两万元钱给死者家里,让死者家里不再上告为止。农村女孩又不值钱,她家里也就认了。二、三个月后,那位治安员也被释放了。此事就这样了却了,大家都相安无事。
像这种案子,有问题吗?
我真的不懂,所以想在这里发个帖子,让大家来说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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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感觉这不属于误杀,他毕竟是故意向他人开枪的,不管打死的是谁,也把人打死了.应该属于故意杀人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在中国,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民不告,官不究。这样很令人费解的事。
很多司机在以前,压死了人,都是陪点钱了事。现在也还很多这样的事。
。。。
别郁闷了,生活就是如此。想开点。

法律是公正的,但是执行它的人却不公正。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