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昌盛街: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22:44:04
我的一个朋友出趟远门,把他的笔记本电脑寄放在我这,可是我把他的电脑给弄丢了,他回来让我赔他的电脑,我很郁闷阿,我很委屈,本是是他麻烦我,把东西放在我这的,并没有说给我什么报酬,帮他忙,还要赔他电脑,冤死我了!!~~~请问在法律上,我应该赔偿他的电脑吗?

要看情况。
如果你已经做到一般人认为的妥善保管,而笔记本电脑还是被人偷了,那么,你已经尽到了你的责任。而且,你对他笔记本电脑的保管是无偿的,要尽的义务也仅仅是一种将其笔记本电脑如你自己的物品般的保管,超过此限,便无责任了。
但是,如果你将笔记本电脑随意乱放,不注意妥善保管,因此造成电脑的丢失,恐怕你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你去查法律书嘛 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