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名词):正式党员入党材料遗失应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18 18:47:10

一、如何补办,没有明文的操作流程或规定。建议向当地县委组织部询问,如何补办才合适。我的意思是,可不用去学校补办,由乡党委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填写“经调查,XXX同志于X年X月X日,由XXX、XXX同志介绍,经XX党支部研究,XX党委(工委)审批,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因其《入党志愿书》遗失,特此补填。”
二、另提供青岛方面的一些规定,供参考:
第九条 在我区发展的党员档案因故遗失的,由党员所在党委(工委)按规定予以补办。
(一)本人提出补办档案申请。
(二)入党介绍人证明。入党介绍人要写明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由谁主持召开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是否形成决议。如两位入党介绍人均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出具书面证明。
(三)党支部证明。接收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证明要写明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的具体时间和党员大会决议情况。并附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基层党委(工委)证明。党委(工委)研究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工委)会议记录复印件。
党组织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党组织印章,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个人证明材料均需本人签字。
(五)党员所在党委(工委)要形成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批。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其党员身份后,出具确认党员身份的批复。
(六)党员所在党委(工委)组织党员本人补填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封面印有“补”字的《入党志愿书》。2004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补填旧版《入党志愿书》,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党的补填新版《入党志愿书》。
(七)补填旧版《入党志愿书》,1-6页按照现在的情况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补填时间,7-10页不需填写。补填新版《入党志愿书》,1-7页要按照现在的情况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补填时间,8-10页不需填写。
(八)《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中,由现单位党组织填写“经调查,XXX同志于X年X月X日,由XXX、XXX同志介绍,经XX党支部研究,XX党委(工委)审批,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X年X月X日,经XX党委(工委)审批,按期转正。因其《入党志愿书》遗失,特此补填。”(原单位党组织已撤销的,须在党组织名称前加“原”字注明),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可不填;“党委审查(审批)意见”栏中,由现单位党委(工委)填写“同意补填《入党志愿书》,入党时间为X年X月X日。”现任党委(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工委)印章。
以上各个栏目的落款时间均为补填时间。
(九)现单位党委(工委)将补填好的《入党志愿书》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由工委(区委)组织部在《入党志愿书》第12(13)页的“备考(备注)”栏内,填写“经调查核实,XXX同志系中共党员,同意补填《入党志愿书》,其入党时间为X年X月X日。”落款并加盖党委组织部门印章。
(十)现单位党组织将补填完整的《入党志愿书》,连同有关请示、批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党员档案管理权限送交有关部门存档。

按道理,入党材料是由党组织上管理,和你本人没什么关系,如遗失,也是组织上的责任,可直接找他们,要求补齐手续;如是本人要转交过程中遗失的话,可找原单位说明问题,补齐关系就行了。

首先,党组织可对其入党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经调查了解,如果该同志是按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入党组织的,而入党材料是在以后的工作中遗失的,可将党组织的调查情况形成证明材料,作为该同志的入党材料装入档案。如经查实其是采取不正当手段进入党组织的,应取消其党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备案。

立即向接收党支部提交书面说明,并向转出支部说明情况,向转出支部申请开出相关证明,并补办材料。

这种情况下,必须要由原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要由相当于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你的党员身份,然后再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现在单位党组织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