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昆的孩子:请问,该案例中的小李是不是合格的申请人?新人请教高手...可是没悬赏积分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16:54:23
小李是某派出所的民警.某日连同工商,城管部门进行违章清除任务.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某商人扭商了胳膊.为防止事态扩大,小李所在的派出所以防碍执行公务为由对那名商人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商人不服从裁决,未申请复议.但是小李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想以被害人的身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请问,该案例中的小李是不是合格的申请人?

不是合格的申请人!

小李的伤情是执行公务所致,换言之小李当时的身份不能简单的当作“个人”。因此他无权以被害人的身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不是合格的申请人!
一定不是!

小李的伤情是执行公务所致,在他受伤的情况时,他所代表的身份是民警。他可以享受“因公受伤”的政策(如报销医药费),但无权以被害人的身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