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庆典唱的曲目100首:十万火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3/29 02:10:48
昨日,我父亲去世(母亲已于去年谢世),我是家中独女(第一顺序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父亲留下房产一处(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但就在今日,舅舅拿出公正遗嘱一份,要求分房,公证书是舅舅和母亲于8年前(1999年)办理的,遗嘱约定房产中属于母亲的那份由她的兄弟(舅舅)全部继承。可是对于这份遗嘱我和父亲全不知情,等到父亲死后,舅舅才拿出来。请问,这份房产应该如何归属?需要打官司吗?胜算如何?望各位高手不吝赐教。

有遗嘱只能按照遗嘱办理了,除非遗嘱无效,而公证遗嘱很难无效。
你只能继承你父亲那份了。

你母亲那分你无权继承,但你父亲的那分你可以继承!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就有必要对至亲属起到告知的义务.这样那份公证属于无效.如果打官司当然要求你来举证,你可以找个好的律师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