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粤剧名伶:法律问题(继承问题):拆迁款的分配,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6 03:22:05
我姥爷几年前去世,其名下有一房子是我姥姥一直居住。
姥姥有四个子女。
最近拆迁,获得房款约60万。
其中30万用来买了新房,还是我姥姥住。
请问:剩下的30万,老人和四个子女应该如何分配?

注:老人有每月不到1000的退休金,四个子女都有稳定的工作。
目前没有子女长期与老人同住,照顾老人,只是偶尔去家里看望老人,过节时一般都会去!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首先,这60万是你姥姥姥爷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60万,先分出30万给你姥姥。剩下的30万由你姥姥和四个子女平分。即6万元/人。

当然,因为几位子女都不在身边,所以照料就无从谈起,那么只能是平分了。
倘若有一个小儿子和老人住在一起,照顾老人起居,依照我国继承法,这种情况就可以适当多得一点。

前一位,提到的产权问题,我的意见,这应该说不太可能发生,因为既然是拆迁款,那么在拆迁的时候,就已经确权了,不存在产权的问题。

这个问题,由于死者没有留下遗嘱这时适用法定继承。
首先你姥姥和四个子女都有权继承遗产
其次来看你姥爷的遗产到底有多少的问题
那房屋所得的拆迁款60万,需要先分割夫妻共同遗产,所以你姥姥有30万,你姥爷的遗产是30万
所以关键要看新买的房屋的产权是谁的问题,如果是你姥姥的,那么那剩下的30万就由你姥姥和她四个子女平分。
但是如果产权不是她的,这时分割遗产就比较麻烦,情况比较复杂,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老人和四个子女平分30万。至于赡养义务不在此财产分割中解决,如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