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门狗1喝酒: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3:54:08
我奶奶于1998年去世,我爷爷于2003年把他名下的两套房屋所有权以买卖的形式(其实是送我的,买卖比赠送少2%的税)给我,现在两套房子的三证都是我名字,我爷爷现在刚去世,我爷爷的三个女儿以我爷爷只有房屋一般的支配权,另外一半是我奶奶的为由,要求我给他们每家每套房子现价的八分之一作为他们应得的遗产,否则就告我侵犯他们遗产继承权,请我如果打官司一般会怎么判?
加一条我父亲已经去世

你会赢,跟句继承法,1998年你奶奶就已经去世,你爷爷是两个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第一顺序 配偶继承)所以那2个房子是你爷爷的,而你爷爷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卖给了你,你不属于是继承,房子已经归你所有,虽然你姑姑他们是你爷爷财产的第二继承人但是跟你那几个姑姑已经没有关系了,就算有关系也属于你爷爷把房子继承给你,指定继承,证是你名谁都没办法 ,他们有钱让他们打官司去。相信我,给分

由于你奶奶先去世了,所以你爷爷成为了这些房子的合法所有人。现在你的爷爷用买卖的方式把房子给了你,并且现在房子的三证上面都是你的名字的的话,那么这些房子就是你的,因为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在你爷爷去世之前就转让给你了,和继承没有关系了。现在这两个房子已经不算你爷爷的遗产了,所以没有人可以问你要这两个房子。如果真的诉讼的话,那么你的胜算很大。

现在的官司也不好说,你再咨询一下律师

奶奶去世,房子就属于爷爷的财产了。只要他当时是意识清晰,对自己做出的行为认识清楚,那不管是遗传还是买卖,都能使你获得房屋所有权。

我不太懂法律,但是你奶奶已经去世了。那麼房子就是你爷爷的,如果你爷爷和奶奶同事去世了,没有流下任何的遗言,那麼房子应该是他三个女儿的。可是爷爷已经以买卖的形式给你了,这房子当然是你的啦。

房屋的所有权是你的,你不用太担心,法院应该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至于你的那几个姑姑不知道会不会以你爷爷有法律规避的嫌疑,提出诉讼。
不过这个民诉你胜算很大,不会有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