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黄牛:在古代为什么女人把脚看的那么重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18 20:18:16
被丈夫之外的男人看了脚,就好像失了贞节一样,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
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认为女子缠小脚的习俗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产物。显然,它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内在的联系的,但如果要说,小脚文化与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有着必然的等同性,却是值得怀疑的。在西方也同样经历了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们的女性通过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来获得男性的认可,没有听说过有逼迫女性缠小脚的历史传闻,这无论如何比缠小脚来的文明。
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
这并没有得到确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缠脚,而恰恰是从宋朝(公元960——1234)开始,儒家文人乃至于农家男人开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莲”。但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封建社会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经形成。从此我们可以看出,缠小脚的习俗并不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伴生物。
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偏偏就是在宋朝,这样一个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已经比较开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脚这样的反人道的残忍的习俗却盛行开来。其实“三寸金莲”的说法源于北齐少帝萧宝卷赞其宠妾潘玉儿一双柔弱无骨的纤小美足“步步生莲花!”,但当时及其后的隋唐在对脚的审美上并未出现这样的倾向,所以女子裹小脚在宋朝泛滥开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会与思想根源的。因为时代久远又难以找到第一手的资料,我们只能根据当时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尽我所能就这个问题作一些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中寻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踪到文化,小脚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脚习俗所存在于的文化环境必定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所产生的。而一般来说,文化内涵中核心思想的单一性或者说叫做单调性是非常容易导致文化的非理性,因为缺乏不同思想的争鸣,就难以对思想本身进行反思,同时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极端。当这种非常态的文化主导了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的民众作为个体就被单一的思想简单化,无论是从个体自身还是与其他个体相比较都找不到思考的内驱力,作为整体因为内部没有差异性,缺乏内部矛盾的整体失去前进的原动力。当整个国家都基本静止了他的思维,民众反过来就完全固守于已有的非常态文化,并逐渐惰性的走向极至,国家与民众不可避免的进入非理性状态。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与由它所主导的非理性国家互相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荒谬的事情的发生以及可能长久的持续都是不足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学就是上面推理的现实演绎。朱的理学与程的心学都是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将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并根据他们所认为的道与器相分离的原则,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这种思想体现了对作为人这样的有尊严的个体的极端的不尊重,当这种思想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时,一旦脚是否小成为评判女子是否美的标准(事实上已经上升为贤良与道德的标准),全社会对于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视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王朝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是一个比较弱势的政权。一方面,其领土局限于中原及长江以南地区,该地区内又基本为汉族人,所以无论是地域文化和种族文化都是比较单一的,这种情形有利于某一种思想在全国形成权威地位。而在汉唐时期,因为领有西域大漠,肢体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长安更是胡汉文化的交汇地带,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从西汉时汉武帝就已开始认识到儒家学说是统治者愚民的一剂良药,并让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却没有导致汉唐期间儒家思想在社会中的极权地位。另一方面,纵观整个宋朝政权历史,在与少数民族政权如金、辽、西夏交战的战场上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朝廷内也有主战和主和两种声音,但主张称臣和进贡的投降派一直都占了上风,而且皇室也倾向于苟和求安,但这就增加了百姓的赋税负担,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因为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权本身体弱,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朝代像宋朝的当权者那样对安定与秩序充满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可见,儒家思想是强调秩序和塑造权威的思想,是维护皇权与男权的思想,这正切合了当时政权的需要,所以统治者极端的推崇儒家学说,并在统治中深刻地贯彻、严格地执行、极力地发展儒家思想。男权与皇权都属于极权和威权的范畴,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它们一脉相承。随着皇权的权威被进一步神化,男子相对于女子强势地位就被进一步增强,而男子的强与女子的弱是相对的,即这种更加强势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进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础上的。在这里有一点应该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较压抑的,他们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基本都是失败的,这里面除了国力军事等宏观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战场当战法水平接近时,士兵的力量与野性至关重要,宋朝军队在用兵方面与北方少数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于士兵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多来自江南,在力量与野性方面相对明显欠缺,在战场上的失败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对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男子对自己的强大有着与生俱来的自负,但当他们的这种自负被自己的保家卫国的无能所重创时,必然从本能上必然去寻找出路以承载破碎的尊严。很显然,女性是最合适的对象。汉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必然的,当时的男性潜意识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从而为自己在战场上丢失的自尊寻找平衡。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宋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当时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还暗暗迎合了当时男性当中普遍的一种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宋朝走向泛滥是由当时社会极其不正常的宏观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
缠小脚的陋俗竟然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国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与屈辱实在是不能这样轻轻的一笔就从我们的历史中勾去,只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让我们克服蒙昧,踏者历史的足迹继续前进。

因为小脚跳起舞来好看
古时候,男人都瞧不起女人,只把女人当作玩物,所以喜欢对她们评头论足,也就把脚看得很重

那都是男人搞的
本来大家觉得都一样.后来男人觉得女人怎么慢慢的,时间久了,大家也觉得理所当然了!!!
可以考证,唐朝女人都穿低胸装的,到了后来封建社会顶峰才有了这种东西

中国的妇女,长期以来处在奴隶的地位上。厉害如潘金莲,对于武大郎,也只能向他讨一张“休书”,这就是说,如果武大郎不“开除”她,她根本不拥有自主、离婚的权利。这就是一例。缠足,把双脚裹成残废,甚至骨折,也是这种奴隶制下的特产,中国的一种“国粹”。一直到现在,仍可以见到缠过足的老大娘扭着不稳的身躯在乡村小道上行走,可见影响之深。
究竟缠足起于何时,许多人有过考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用金子凿成莲花让她在上面走,叫“步步生莲花”,但没有讲她的脚小。《古乐府》、《玉台新咏》都是六朝词人的艳词,它们写女人容色的姝丽,妆饰的奢华,还写到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却从未写到缠足。唐代如杜牧之、李白、李商隐等的诗,包括好些写闺帏的诗,也没能找到缠足的描写。一直到南唐李后主时有一位宫嫔娘,是漂亮的小个子,又特别善舞。李煜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金莲中作品色瑞莲,让娘用布缠脚,把脚缠得小而且弓起来成新月状,穿上素袜,在莲中跳舞。唐镐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影长断”句,描写的就是娘。经她一宣传,闺秀们纷纷学习,脚以纤细成弓形为妙,遂成为时髦,就像现在姑娘们时兴烫发穿高跟鞋乃至隆胸那样,一直传了下来。但也有缠足始于汉一说。此说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二《事原》)。作者既承认“陶宗仪之说未为无见”,同时又据汉《杂事秘辛》中“保林吴女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于禁中”这段话判断说,“汉尺小,八寸合五寸余,妇人缠足始此其来尚矣”。据随大流的观点看来,同三寸金莲比,半尺长能称小脚,《古今笔记精华》说似嫌牵强,缠足的发明权恐怕得归李后主。
果然,从宋代开始,就不难读到写缠足的句子,如“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徐积)就是。苏东坡有一阙《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也讲到裹足。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到了明朝,小说笔记之类也写到缠足了。张岱《陶庵梦录·扬州瘦马》记当时挑选妓女标准之一是检查她们脚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金瓶梅》写西门庆去相孟玉楼时也有看脚的描写。女仆宋惠莲被西门庆玩弄,西门庆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小,她很自豪,说潘金莲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着她的鞋,这一来,惹得偷听的潘金莲更加妒火中烧,终于设计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
宋惠莲因夸耀自己脚小而被害,也有因嘲人脚大而遭殃的。朱元璋原本是个放牛娃小和尚,参加农民起义军后讨了个老婆马氏,即是后来的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当然没有条件缠足。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他马上就看出漫画的恶毒用意:“怀(淮)西(瓜)妇女好大脚”,矛头直指马皇后。十足的现行反革命!一时查不出作者是谁,朱元璋干脆降旨把那条街的人全杀掉。事见徐祯卿《翦胜野闻》,他大概不敢造谣。
裹足是很痛苦的。宋恕《六斋卑议救惨》说,因缠足而“致死者十之一二,致伤者十之七八”。我曾听母亲说过她小时被缠足痛得如何叫苦连天啼哭呼号的往事。她算走运,那时已是清末民初,外祖母终于放弃了强迫女儿裹足的成命,使母亲在抗战中跑警报、逃难时不至于像外祖母那样,行动得让人背着。依稀记得一段忘了出处的笔记说,在一次战乱中,似乎就是那位把四川人几乎杀光的张献忠,为了显示自己的成绩,把被杀妇女的小脚堆成一个小山头(男子则有砍脑袋的,有割阳具的,也展览在一边)。这更不是一般的所谓痛苦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如此这般地提倡缠足呢?潘光旦在《性心理学》中谈到不少男人有足恋的倾向。据说,足部怕羞,女子为男子呈露色相,轻易不肯把脚露出来。于是,在诗歌之类的文艺作品中,不乏对女人的脚的痴情的描写。最明显的莫过于陶渊明的“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西北人愿变一只小羊让姑娘用鞭子打,陶渊明甘愿变成一双鞋袜,整天搂着女人的脚。《赵飞燕外传》还说,汉成帝有阳痿病,“每持(赵飞燕妹妹)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脚成了治病的药了。就如“三围”的尺寸成为选美的一项依据一样,足的大小也成为女人美不美的重要数据,于是,胸愈大愈性感,脚愈小越光荣。玩女人玩出学问来的南唐李后主才有缠足的发明。此外,这也是道学家们用来控制妇女的一种手段。朱熹在福建当官时,曾下令妇女缠足,“以绝淫风”。为什么呢?因为把脚缠得小小的,行动极不方便,她哪来能力偷汉子?!也许就是知道这个内幕,道学家程颐家的妇女偏偏不缠足。此事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四。
吃瓜子吃出虾米来——什么仁(人)都有。也有缠足的男人。此人为宋朝建炎末当枢密谏议官的向履方,他“美髯,面若滑稽之状,裹华阳巾,缠足极弯,长于钩口。同舍王佾公为语之曰:‘君明皇时四人合而为一:状类黄幡绰,头巾类叶法善,脚类杨贵妃,心肠似安禄山’。”这人只能使人想起曹禺《日出》里头那位顾八奶奶的面首胡四,是男人中的异类或曰“人妖”。
难道缠足对于妇女只有屈辱而没有光荣吗?非也。清初流行一种使汉人虽败犹荣的十不从说。此说的意思是,虽然汉人投降满人了,但是仍保留了十样坚决不服从的光荣。这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男人剃头梳辫子,屈服了;妇女们硬是不听康熙皇帝的三令五申,仍然缠足。在这点上,足以证明老娘们的骨头比臭男人硬,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妇女革命光荣史。也许因为有此光荣,清朝一位外交官曾把女人的三寸金莲绣花鞋送到世界博览会上展览。
一位作家说,抗战前他在报上读过一篇西北访问记。记者在甘肃河西走廊访问了一位小脚老太婆。谈到缠足,她说:“俺那村上,有孩子缠脚死的,也有女孩子缠了一半不肯缠的。”记者形容:当她说这些时,故意把小脚伸出炕头,似乎是炫耀那些成绩。同这些既不怕苦又不怕死的女英雄比起来,花木兰算老几?
中国历史上最残忍,时间最长、迫害人最多的“刑罚”要算是给妇女缠足了。这是在“美”的旗帜下做出的最丑陋的事。而且外国人对中国的缠足攻击颇多。
访美期间我买了一本画册,是讲欧洲历史上残害妇女的事:束腰。以前我们看到欧洲古典大裙子的典雅华贵,但没想到这美丽的腰身也来之不易,这婀娜的蜂腰也体现着同样的残忍。束腰也会改变人的肋骨骨骼,以至于束腰过紧而致死人命。一位新娘曾因束腰,在她的婚礼当天,举行了她的葬礼,这当然举得是最极端,也是最典型的例子。束腰比缠足还厉害,缠足是把脚趾头的骨头弄折了,再踩在脚底下,踩一辈子,痛是痛死了,可不会死人啊!束腰却会致人于死地,即使不使用束腰的工具——一种铁骨架,光是节食瘦身,最后患营养不良症,患厌食症而死的人也为数不少,所以,束腰对人权的侵犯更大,更应该极力声讨。而且应该引起注意的是,缠足没有复苏的可能:现在不论是中国女孩,还是美国女孩都是光着脚丫子穿拖鞋——脚与思想一样自由自在,和欲望一样无限膨胀,又肥又大;束腰却渐渐又要时兴回来了——绘画中的美人,画中人,现实中的模特都是杨柳细腰,特别是服装设计的效果画,人的1:7的比例被夸大了,1:10,甚至1:20,由她们作榜样,腰身越来越细。于是,束腰的工具虽然不是当年的铁具,由尼龙之类的软材料制成,重新成为时髦服饰,在商店里公开销售。
当年看《飘》描写仆人给女主人公郝思嘉束腰,以为只是个人行为,觉得挺有意思,而且导演就是以“束腰”这场戏敲定的演员,印象很深。现代看来是普遍现象。不知道人为什么会这样走极端,脚小了还要再小,腰细了还要再细!以致破坏人的骨骼,伤害人的心理。要减肥,要美容,无非为了一个“美”字,为了外表的美,人们付出的代价恐怕太大了。束腰与缠足这两种被废除的“美”的方式,使两种不同的文化有了相同之处。
“环肥燕瘦”的选择与宽容没有了,只是走向一个极端——纤瘦唯美。于是要减肥。我在国内时,压力很大,我的体型已经是在应该减肥之列。到美国后,觉得压力减轻了,因为比我胖的多得是,我跟胖人比,就是苗条的。令人欣慰的是,那些胖人看来并没有想要减肥的意思,该吃的吃,该喝的喝,食量之巨大,原来只在小说里见过。当时以为是“夸张”,现在看来是“写实”。
白人对皮肤的颜色要求颇高。好像说褐色是健康肤色,于是,有许多人做日光浴。美国的华人戏称为:煎鱼,煎了这面,还要翻个身,再煎那一面。在海滩上晒,很常见,在耶鲁大学图书馆门前的草坪上,也常见这样煎鱼的:一边看书,一边煎鱼,什么事儿都不耽误;看书看累了,就把书盖在脸上睡一会儿。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并不是想把皮肤晒黑,倒是在显示白色的皮肤。尤其是女士,平时她们穿的就是“太阳背心”或“太阳裙”,肩膀、胸前、后背都晒着太阳,裸露的部分都由于太阳晒得太多,而起太阳斑。为什么还要晒呢?不明白。20世纪以前,或者更晚些,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欧洲人对头发特别讲究,现在,白人的头发好像不太讲究了,喜欢或流行那种参差不齐、乱蓬蓬的发式,倒是黑人的头发,样式极多。
人们要求身体的规格主要是为了服装。电影里面看到的服装,尤其是女主人公,套装比较多,实际生活中,休闲服很普遍,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衫”,T恤衫,全棉的针织品,吸汗、柔软、随体、舒服。牛仔裤还是很流行,只是样式有所改变,裤腰短,裤腿长,长到要卷起来,或者拖在地上,底下裤腿要么被自然踩破,拖破,要么人工制成“耍边”或叫“留苏”。奇妙的是,裤腰短,女孩前面要露肚脐眼儿——裤腰比较紧,男孩蹲下的时候要露屁股沟——裤腰比较松,而且裤子要掉又没掉下来,就是短得适中。
但是总的来说,现代的美国女孩天生丽质,不修边幅。很随便的一件新背心也能给你穿出体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高中的女音乐老师。在耶鲁,我看过一场高中生的声乐演出。合唱指挥是一位女老师,练习的时候,穿一件白色跨栏背心,演出的时候,穿一件黑色跨栏背心,一条黑裤子。背心的样式是晚礼服性的,一边像普通的背心,一边从后面搭到前面一个细带,还有一个金扣,算是装饰物。远看,只有一边有背带,像没有袖子的藏族衣服。演出之前,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演出不穿晚礼服?女学生们穿的倒是简易的黑色晚礼服式的裙子,肩上只有两条细细的小带子。我后来也体会到她为什么穿背心,因为,整个演唱会,从头到尾都是她一个人指挥,她指挥的节奏感强,强健有力,随着不同的音乐风格,腿部还会做出不同风格的舞蹈步伐,到半场时已经汗如雨下。她穿什么样的衣服都会很狼狈,还是穿背心最合适,像个运动员,整个指挥也真是活动量很大的体育活动。朴素大方,毫不做作。节奏与韵律,使她的动作随歌起舞,健康、漂亮、美。也就是说,美国什么样的人都有,穿什么的都有,没有人说什么,那是个人选择的自由。美国的自由,在个人的问题上,包括服装、发式、职业、兴趣、爱好,就是个人的主观选择无人干涉。产品的质量指数有统一标准,而且比中国严格,但是样式上,风格多样化。你有选择职业、兴趣、爱好的自由,你有选择风格的自由,你有选择追求时尚,惩罚自己的自由,吃减肥药、不适量节食、超运动量减肥,也有选择健康、随和的自由。好像女人有选择的自由,就是女人的“解放”。
历史上,东西方两件对妇女迫害的方式:束腰与缠足,从女权主义的角度看,就会说是男人在迫害女人,至少是男人的喜好,迫使女人用选择去讨好男人——如果女子肥腰和大脚,男人就不娶。也可能后来发展成老女人在迫害小女人,如缠足。但是现在束腰流行,实在是女人们自己心甘情愿,是女人的自由选择。
可是从社会的角度看问题,就不是个人选择的自由的问题了,还有一个科学生存的问题,或者说是科学保存人种的问题。
有一次我们去云南开会,之后去纳西族的居住地旅游。旅游车开到一个300度的转弯处,有两棵人工制成的树,作为装饰,也作为警示标志:一棵高大些,一棵矮小些。导游问我们,这两棵树代表纳西族的男人和女人,究竟哪棵代表男人,哪棵代表女人?多数人都说,高大的代表男人。可是导游说,是矮小的代表男人,高大的代表女人,因为,纳西族人特别重男轻女,他们认为,男人是人种,应该予以保护,所以一切劳动都由妇女承担,男人什么都不干。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的普遍体型。这两棵树不但是道路的警示标志,也应该是人类繁衍的警示标志:那种以重男轻女的方式保存人种的愿望只能适得其反,男人失去了体力劳动的磨练,骨骼和肌肉都萎缩了。
俗话说,“爹矬矬一个,妈矬矬一窝”。这是老百姓总结的遗传学的道理。也就是说,父亲个矮,儿辈只有一个是矮的,而母亲如果个矮,儿辈一个都长不高。母亲在种族素质中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那种追求“非自然美”的时尚,会造成对女性身体的危害,本质上也是在制造人种退化。缠足使女人的下肢萎缩,以至全身萎缩;适当运动减肥或定量减肥是应该的,因为过于肥胖会造成许多疾病,但是束腰、瘦身会使正在发育的孩子由于营养不良,长得又瘦又小,或又矮又胖。体质、体能和智商是比美更重要的生存条件。看来,自由与科学之间还有一个选择,服装、时尚选择似乎是解放了的女人自己的事,实际上是民族的事,男人和女人共同的事。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起源的传说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 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 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宋代已有缠足记载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小脚为何称“金莲” 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 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大众网-齐鲁晚报
女子缠足 在中国古代,缠足是对女子实行性压迫的重要表现之一,它和性欲和满足男于的性兴趣有很大关系。女子沦为娼妓,固然是十分痛苦、十分悲惨的,可是那毕竟是少数人;寡妇守节、烈妇烈女等也还是一部分女子;而缠足则带有更大的普通性,几乎没有女子能逃脱得了,缠足要受尽痛苦,不缠足则也许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女子缠足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至今没有定论。比较多的看法是,南唐后主李煜有个宫嫔叫银娘,纤丽善舞,乃命做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做品色瑞莲,令银娘以帛缠足,屈上做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银娘因此得宠于李后主,于是宫女纷纷仿效,以后就逐渐推广到民间了。到了宋代中后期,女子缠足的现象就越来越多。《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这大概是符合事实的。宋朝的大文学家苏东坡写过一首咏女子缠足的《菩萨蛮》词: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 风,都无处行。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有人认为这是最早歌咏女子缠足的词句。同时,从这首词也可看出当时教坊乐籍的舞女已在仿效宫女缠足了。到了南宋时,对歌妓的要求有“四绝”:“脚绝,歌绝,琴绝,舞绝”。可见已把缠足作为选美评美的一个标准。到了宋末,人们又进一步地“以大足为耻”,女子如果不缠足、不穿耳,就要被人耻笑了。入元以后,妇女“人人相效”缠足,对不缠足的下层女子反而给以轻薄奚落,说是“半截美人”、“大脚仙”等,大脚女子甚至连出嫁都难。
到了明代,女子缠足之风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的表现,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足为献媚男子之具。《板桥杂记》曾记载一些妓女之足,如顾媚弓弯纤小,腰肢轻亚;张元清在少年场中,纤腰龋步,亦自楚楚,人称张小脚等等。这种情况,在当时许多性文学作品中都有反映,例如《欢喜冤家》第十八回《啄金莲》诗云:
濯罢兰汤雪欲飘,横担膝上束足衣,起来玉笋尖尖嫩,放下金莲步步娇。
踏罢香风飞彩燕,步残明月听琼笛,几回宿向鸳被下,勾到王宫去早朝。
清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清代统治者入关之始还是生气勃勃的,他们认为女子缠足是一种敝俗,从顺治二年起就下诏禁止;康熙元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但是,风俗习惯不是只靠行政命令就能够扫除的,女子缠足照样相当泛滥,矛盾与纠纷很多。康熙七年,王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缠足,于是在旗女中此风稍戢,但汉人却越来越“小脚狂”。从清朝中叶起,皇帝是一代不如一代,社会日益腐朽,统治日益松弛,后来旗女缠足也控制不住了,女子缠足之风就更加泛滥了。“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是要蒙受极大痛苦的。据记载,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开始,讲究的人家挑八月二十四日这天给女孩裹小脚。清人顾铁卿《清嘉录》卷八云:“(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 ,祀灶,谓之黏 ,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滋 缠脚,能令胫软。”缠时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取其涩而不易松。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挟之行走,以活动血流,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要缠到 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古代女子缠足还有一些工具,如“缠足凳”即为一例,它有个轱辘柄,可以把裹脚布缠得很紧,使女子的脚被缠得更小,而被缠女子的痛苦就不用说了。清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李汝珍在小说《镜花缘》中,以“反诸其身”的办法,借了林之洋被女儿国选作王妃的事,使男子也尝尝女子缠足的痛苦: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指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上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洋身旁既有四个宫娥紧紧靠定,又被两个宫娥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及至缠完,只觉脚上如炭火烧的一般,阵阵疼痛,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两足缠过,众宫娥草草做了一双软底大红鞋替他穿上。林之洋哭了多时。
以下又写林之洋双足被缠后,同一切女儿一样,起初也想反抗,就把裹脚放了,爽快了一夜。但女子解放裹脚是要受母亲责罚的,林之洋也未能逃过,第二天受了“打肉”的刑罚。“打肉”之后: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凹段,十指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
缠足的最后结果,双脚是要变成残废的。林之洋几

因为他们的脚长期都不被人看见吧
现在脚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