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co官方旗舰店的价位:摘牌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19 04:16:29
我们公司已经破产,已进入到清产,安置职工的环节。但又不能处置资产,说是因为还没被摘牌,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我们公司是属于政策性破产的话,那就可以将全部资产用于安置职工,那当然就可以将现有的资产进行首先拍卖所得安置职工,然而现在不能首先拍卖,还需要摘牌才能进行资产处置,那么,这样的话就不是政策性破产了,那就是属于资不抵债破产,那就不能首先处置资产,而是要等到摘牌之后,那么职工低价出卖了,剩下的资产由接管的人来处置,他们就可以利用职权和优先的权利将国资低价收购,高价出卖,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是这样的吗?
问题补充:国资委对我们公司领导搞破产、安置职工,实行5万元奖励,且如果破产成功,公司领导有优先接管的权利。
我们公司的资产属于商圈黄金地段门面,现在又不能拍买,说是要摘牌之后才行。
公司领导手头没钱又想打发职工走人,所以就采取首付出10%的一次性补偿金的做法,想把职工的皮也扒走,成为国企最后的暴发户。
作为职工,我们是否就只有最后的签字权呢?如果,我们不签字,那么,他们的目的就达不到吗?

上市公司摘牌和破产机制。关于上市公司摘牌的条件, 我国目前的管理条例规定是连续三年亏损。实际操作过程中, 迄今为止尚未有一家上市公司因此而被摘牌, 只有琼民源一家公司因欺诈而被停牌。原因是上市资格是一个近乎免费的融资来源, 地方政府、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及其它公司都不会轻易地放弃这笔资源。这就是我国近年来证券市场上保护和买卖“壳资源”的真正动机。一旦某家公司接近达到了摘牌条件(如连续两年亏损), 各方便会采取一切“措施”使其免遭劫难。最坏的结果也是为那些“借壳上市”的公司所购买。至于破产机制在证券市场上更不会存在。国有企业的破产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决策的结果。目前, 某些上市公司理论上已经满足了破产的条件: 资不抵债。可得到的惩罚也只是在其股票名称之前加上“st”(英文的“特殊处理”缩写)而已。
由于证券市场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脱节, 公司上市对所有者而言不会有什么损失, 他们仍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对经营者而言同样没有什么损失, 他们仍然可以免于证券市场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