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利贷摧毁的人生:请问劳动法里有没有保护长期上夜班的人的条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3 19:16:27
对于那些长期上夜班的人,劳动法里有没有什么保护条例.

例如长期上夜班,引起的身体衰弱,胃痛,体内机能失调等.

这些算不算是职业病?

1,夜班要发夜班津贴。月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167.36小时的不发加班,超过的超过部份按小时工资的150%发加班费。
2,职业病是有针性的,你所列举的不算。

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超过22时以后工作的应当发给夜班津贴,各地标准不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你上面所说不能算是职业病

有!
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个小时,加班费要必原工资的每小时多15%以上!不然你就可以告老板

对啊每天要工作长达12个小时郁闷死了,累死了,我们这里还有些是没上夜班的,我们这些上夜班的工资还低的要死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