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16集在线:一个继承问题(懂法律的朋友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5 09:24:53
有一个老人(A),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B),小儿子(C),B和C都对老人(A)不错,但是A却不领B的情,只是对C很好,并且决定把自己的遗产都留给C,并写下遗嘱把财产都留给C。此时,如果B上法院要求取得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法院会受理吗?受理的话,B可以胜诉吗?B作为原告应该告谁,告什么??
假如老人没有立下遗嘱,那么遗产又应该怎么分配??
立遗嘱的话需要哪些人在场?拿以上的情况为例,如果A立遗嘱时,只有A和C在场,B不在场,那么遗嘱是否有效?

1、法院会受理;但是以遗嘱为准,会判决B败诉。
2、未留遗嘱,则一般是BC一人一半。

如果遗嘱有效,那么财产只能留给C,B上法院应告C请求法院判决让C把财产分给B一半,法院应当受理,受理不一定胜诉,必须举证证明遗嘱无效,这样可以胜诉。遗产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以后进行,这时遗嘱在C 手上,在没有确定遗嘱无效以前,C有财产处分权,所以以C 为被告。
没有定下遗嘱,按法定继承,一人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老人如果留下了自己的合法的遗嘱,那么b是不能够得到老人的遗产的。就算b诉讼的话,法院会受理这个案件但是也是按照老人的遗嘱来判决的。那么b还是败诉。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那么就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的来,兄弟两个人对遗产一人一半。

法院会受理.
BC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他们拥有相同的继承权利.
现在老人已经立遗嘱,但是遗嘱对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不损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所以这个案件就要对遗嘱有效性进行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就会比较多.
包括原来老人生前到底BC的尽孝情况啊。是不是还有过其他相关赠予啊.以及BC现实生活状况啊.都会是考虑因素

1,法院会受理,如果遗嘱有效,法院会判按遗嘱执行,因为这是被继承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B会败诉。但是如果b是没有劳动能力有无生活来源,则应该为b保留适当份额

2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原则上由bc平分

B以C侵害遗产继承权为由起诉C,法院受理,如果A写下遗嘱把财产都留给C,,B败诉;

如果没有遗嘱,A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一般情况平均分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