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云胡不喜类似的小说:和一个刚认识的网友发生关系 他却要告我 我怎么办 他能告我什么 我们在旅店 我没有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4:25:32
她24 我16岁 没带套 目前为止他还没报案

已经2天了。

楼上的诸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相关刑事法条也已附上了
最关键的,只要你没有违背她的意愿
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诱骗等手段,
你就构不成强奸

从你们的经历与年龄来分析
估计是她发现你只有16岁
害怕你告她诱奸未成年人
所以,来个恶人先告状
先吓吓你
看你没动静
她不会告你的

你情我愿
她告不了你的
反之,你可以告她诬告陷害

她有多大?
什么样的旅店?隔音如何?登记时怎么登记的?老板能否证明?能否有人做证当时没有人听见她的喊叫?
被强奸应该反抗的,反抗就应该有人听见。
还有现场,他报案了警察就应该去调查。

她无非是想要钱,私了最好,省得丢脸又费钱!

强奸?"发生关系"就是指性关系么?那么她多少岁?要是未成年那就死定了,只要有一点证据,法官肯定同情她,你就等着挨毒针吧!要是成年的,最多蹲几年班房.当然,如果,当晚没有人听到或看到你们~~~,她又不去报案,或看医生.法医,现场又被服务员清扫了,那~~~没事,只要你不认.值得一提的是,有没有带安全套,如果她生下孩子来验DNA,那就惨了~~`
补充: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摘自<<刑法>>)(2002年修订)

就是!未成年人即使犯法,判刑也很轻的,并且大多缓刑,就是不用进监狱的。
但是她敲诈,最低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在你还可以告她引诱未成年人犯罪!

“他”?这要看对方的性别了。根据中国当前刑法,强奸罪受害人只能是妇女(2005年刑法修改有没有改动这里我不知道,我手头的是2004年的书)

如果是强奸罪的话,成立的要件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实务上这个“其他手段”一般指欺骗、利用职务便利等。对方要提供证据的。如果你没有这些要素的话,刑事上的强奸罪一般是不成立的。
另外,如果是民事案件,这似乎可以看作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然而,还是一个举证问题。

告诉你的法定监护人-你的父母,告她勾引未成年人,并与其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