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苏轼的古诗:未领取结婚证生育的应该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38:07
我是广东平远人,农村户口,现年29周岁,在外打工时与一个湖北籍女孩子相恋,她现年19周岁,因为外面无工可干,女孩便随我一起回我家,并在一年后生育一女孩,期间没有办理一切结婚证等相应证件,生下小孩一个月后,我镇计生部门即送来一张一万多元的罚款单,称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我本人对该法律不是很了解,希望有知道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帮我,如此处罚合法吗?如不合法,我将如何去补救,将处罚减到最小程度化?

你的女朋友未是结婚年龄,生小孩子,首先罚3万大元!
你和女朋友没有结婚生小孩,=未婚妈妈+三万!
我们这里是这样的!~~

我将如何去补救,将处罚减到最小程度化?
可以告诉你,没有可能补救,你只有逃走,如果这样,以后你小孩子没有身份!

其实也很简单,如果他要罚款,你把小孩扔给罚你款的人一走了之就好。丢他一句话:没钱交罚款,等挣够钱了再来领孩子,并交上罚款。你已经到了晚婚的年龄,他们其实应该照顾你才对。据理力争吧。

要省钱就逃出去吧,

那就不知道了
听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