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衙内 精校:和一个网友发生了关系,之后他付了我钱,我竟然收下了!会不会很可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6:48:23
我们在网上认识也是谈一夜情的,两个人竟然会为了800和1000争个不休,因为价格和数量.当时就觉得特好笑,也特好玩!因为我常常出尔反尔说我后悔了!他好像蛮一本正经的!他是杭州的!我们离得很远.七月中旬我途经杭州还有和他聊过天,之后我去了上海办事!在上海的第二天晚上我收了一条短信,我当时很困,只看了是一个133的号,想不认识估计是发错了就睡着了,第二天一大早,我电话响了,我当时特生气因为我睡得正香,然后我就挂掉!他一直打!我很生气的接起来!他说他在上海,让我过去他那边!我肯定不想去,太远了!我在浦东,他在匣北!他说他报销打车费.也许他有钱吧!我两个字不去!然后我起床反正是睡不着了!后来闲得无聊我就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退房了!他说你过来,我再订一个半天的房间!因为中午他要去南京!我就过去了!然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之后他付了我几百块,留给了我退房的押金!但我总觉得他是一个好人,我做错了吗?
之后网上见到他会说他想我,我说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然后他说想辞职和我同居,我说你好好想一想,毕竟他现在已经做到了部门经理.我想还给他钱,他不要,说就当朋友间的互相帮助.但事实上我真的不是因为钱才和他发生关系的.我只是认为我有些大了,人生应该多一些经历.

这并不是一个可不可耻的问题,只是你的心理在作怪而已,这只在于你自己的理解,一方面他做了,他就要付出一点代价的,至于他想和你在一起,那就要看你们之间是不是真的有感情了,是不是只是爱上了对方的身体才这样做的.从上面看你应该年龄不大,我要说的是经历不是这样积累的,不要让自己走入误区.

阿??
真有这样的事?

哈哈,可惜那男的不是我哟!~!~~~~

要是我的话,就不会让你走了!~~~~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不要把它当作负担。没必要那么多的想法与负担

你的QQ是多少。让我也给你聊聊吧,也许,咱们也会。。。呵呵,开个玩笑了,

有这样的好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