鼬临死神vip章节: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1:43:50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

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扩展资料: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在“十二五”时期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意见》指出,中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未得到充分发挥。

《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要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全社会研发经费要占国内生产总值2.2%。要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培育若干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集群。

《意见》提出,要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同时,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活动;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

人才培养方面,《意见》提出,要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要超过5%。

《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原始创新能力要明显提高,创新环境要更加优化,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近年来,中央不断呼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012年5月,胡锦涛曾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会议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011年7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委员先后在《求是》杂志撰文谈及科技体制改革。温家宝指出,科技要更好发展,必须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刘延东则表示,体制机制不尽合理是中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来破除障碍、激发动力。

为了帮助企业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协助小企业熟悉税前扣除在小准则下的账务处理,为企业创造效益,帮助企业在向税务机关顺利完成纳税申报,畅捷通会计家园举行了一系列的关于税前扣除的专家视频讲座,其中有国家税务部门的专门亲自坐镇,为企业支招。

就企业关注的热点话题现场讲解,其中有阳光节税,合同与纳税,小企业稽查风险防范,税前扣除等讲座,另有十余名专家线上互动答疑,帮助财税人员学习和了解具体会计实务中的税前扣除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计算所得税时,本来是按照利润额比如100万元乘以税率25%,直接计算所得税的,但是因为有不能是税前扣除的支出(比如白条)假设10万元,那么所得税就要按照110万元*25%计算,这个10万不能税前扣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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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一、国税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通知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第三条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条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定义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一、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二、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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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二、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释义: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总之,平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发生了的就入账。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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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调整业务的税前扣除要点:

1、备案制: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应当将变更或更正的性质、内容和原因等在变更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从目前减轻纳税人办事流程的政策方向上,应尽量减少备案,而采取增加企业信誉的制度。

2、合理性: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对有证据表明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造成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税务机关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所谓的“合理”对于税务机关的操作空间比较大,而对于纳税人就比较难把握。

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在刚成立时往往会将折旧年限拉长,以减少当期的成本和费用,不然可能当年的税收都不能弥补亏损;而在盈利时,就将折旧年限缩短,折旧变大,成本增加,纳税变少,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进行调整。

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商业目的较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财务软件,应该是记入当期费用还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是十年以上,而财务软件又具有无形资产的性质,但如果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也可以将折旧年限缩短到两年,但需要进行备案。

3、时效性:对企业以前年度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且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因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中影响前期损益的各项支出调整金额,应直接调整变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追补确认在业务支出发生年度扣除。

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文意思类似,以前年度已经发生的各项支出并且已经在税前扣除,因政策变更需要对以前的东西进行调整。

例如2014年政策变更,如果变更影响的是2013年,就调整2013年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亏损的,就将当年的亏损额进行调整,将来在弥补的时候做适当的变化;如果已经多缴纳了税金,不能退税,只能在未来的年限内抵税。

4、可追性:对企业以前年度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且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企业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在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内,其更正金额允许追补调整业务支出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但追补调整期限应符合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以前调整的应纳税额可以有追补的年限,按照现在的规定一般是五年以内,而在讨论稿中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是给了一个框架。

5、一致性: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涉及税前扣除的调整事项(包括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

如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在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税金,那么肯定是在2014年的2月到5月补缴,那么这个怎么入账?根据会计准则,如果前期的会计差错更正,如不具有重大的影响,可以记入当期,如果具有重大的影响,进行全年度损益调整,而这里和会计上的处理一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总之,平时你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发生了的就入账。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扩展资料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