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账号几位数:穆斯林信仰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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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 我们同学有新疆的 就信这个

伊斯兰教基本教义

伊斯兰教教义由三部分组成,即宗教信仰,即“六大信仰”:信安拉、信使者、信天使、信天经、信后世、信前定;宗教义务,指穆斯林在宗教上必尽的5项宗教功课;善行,指穆斯林 在宗教上必遵的道德规范。信仰属世界观、理论和思想方面,宗教义务和善行则属实践和行为方面的。两方面结合一体就构成伊斯兰教的基本教理。作为一个穆斯林,意味着承认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在行为上遵守5项宗教制度,并行善止恶。
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我国穆斯林称其为“清真 言”。它词简意赅,突出了伊斯兰教的两个特点。第一,表明伊斯兰教是信主独一的一神宗教,安拉(我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称“真主”,西北新疆地区亦有称“胡达”)是“至清至真”,“原有独尊”;第二,穆罕默德以安拉使者的身份出现,他本人不是神,只是在人间为安拉“报喜讯”、“传警告”。这个基本信条体现了伊斯兰教创立的现实目的。最高统一神的确立是人们希望结束部族割据、建立统一国家、在意识形态中通过神学的曲折反映;明确穆罕默德为安拉使者的身份,无疑能提高其权威,有利于领导和推动当时的宗教与社会变革。“清真言”在每个穆斯林的生活中至为重要,时刻能听到。作为一个穆斯林,必须当众宣读它,表示誓证;穆斯林的婴儿出生时,首先进入他耳朵的是这两句话;穆斯林临终时最后说出的也是这两句话;清真寺宣礼楼上宣礼员召唤穆斯林礼拜时,不断重复出现的还是这两句话。
安拉在伊斯兰教产生前是麦加居民所信奉的诸神中之创造神,可能是主神。伊斯兰教崇奉安拉为宇宙中唯一的神,它自生、永在、无形象、无所不在、全知全能,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主宰者,欲创造一物时只要说声“有”该物就产生了。《古兰经》中列举出99个美名来表述安拉的本体及其属性。它不仅受人尊敬,且也令人感到无比畏惧。在一个盛行多神崇拜的社会里,伊斯兰教创导严格的一神信仰,是一个巨大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伊斯兰教宣称,安拉在不同时期曾向每一个民族都派遣过使者,我国穆斯林亦称之为“圣人”。他们负有传播宗教的使命,地位高贵,能力超凡,还能显示种种奇迹。《古兰经》中提到名字的使者就有28位之多,其中最著名的是阿丹(亚当)、努哈(诺亚)、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母撒(摩西)、尔撒(耶稣)和穆罕默德。按时间顺序,在一长串使者序列中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即“封印至圣”,表明他是以往使者和宗教的集大成者,空前而绝后。穆罕默德虽使命崇高,地位显赫,但毕竟受命于安拉,故不能成为信徒崇奉的对象,因此某些西方人把伊斯兰教称之为“穆罕默德教”,遭到穆斯林的抵制和反对。
伊斯兰教还宣称有天使存在。它们由安拉创造,是一种纯粹的精灵和妙体,无性别之分,长有翅膀,飞行神速,变幻莫测,为人类肉眼所不能见。它们无神性,专供安拉差役,执行各种任务,有的管理天园、火狱,有的专管索取人命,有的掌管人间的衣食供养,有的记录世人善恶之行为。天使数目不少,它们之间亦有等级之分,其中4位是著名的天使长。尤以往返于安拉与穆罕默德间传递安拉“启示”的哲布勒伊来地位最高。伊斯兰教明确规定,人们不能膜拜天使。
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曾给每个使者“降示”过一部经典,《古兰经》中经常提及的有4部:《古兰经》、《讨拉特》(摩西五经)、《引支勒》(基督教福音书)和《则通尔》(指大卫诗篇)。《古兰经》是安拉的语言,是一部原本“天经”的复制品。它是安拉“降示”的最后一部“天经”,综合了以前的一切“启示”,也证实了以前的一切“天经”。伊斯兰教虽然也承认《古兰经》外的几部为“天经”但认为它们有的失传,有的为后人所篡改,故只有《古兰经》才是唯一神圣的、完美无瑕的。对《古兰经》每个穆斯林应予确信,并加遵行。
伊斯兰教主张人的灵魂不灭,这个世界终将有一天要毁灭,世界末日到来后,一切生命都完结,所有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人都被复活,接受安拉根据各人在世上的表现进行裁判,予以总清算,善者进天园,恶者下火狱。今世短暂,后世长存,它是人们的真正归宿。
除上述5个基本信条外,有些伊斯兰教学者主张再加上一条“信前定”,即把一切自然和社会现象,包括人的富贵贫贱、吉凶祸福及生死寿限都说成是由安拉预先安排好的,由安拉的意志决定。《古兰经》中有不少关于前定的经文,但也在一些经文中提出安拉只能做善举,为人赐福,而恶行和灾祸则来自人类自身。对于所有宗教而言,毫无例外地都要宣扬宿命论,伊斯兰教也是这样。
宗教义务。伊斯兰教规定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宗教义务有5项,我国穆斯称为“五功”:念、礼、斋、课、朝。念,即念诵“清真言”。不仅应“内心诚信”,还要“口舌招认”,念出声来,以示对伊斯兰教信仰的公开表白或“作证”。经常口念,能使穆斯林的宗教信念不断深化。
礼,即礼拜。这是穆斯林向安拉表示归顺、感恩、赞颂、恳求、禀告的一种宗教仪式,借此保持心灵纯净,祈福消灾。伊斯兰教初期,在麦加时信徒每日礼拜2次,到麦地那 后改为3次,最后规定为每日5次礼拜,分别在晨(拂晓到日出前)、晌(正午刚过)、晡(日偏西,约午后4时左右)、昏(黄昏,太阳刚落后)、宵(夜晚)5个时辰内进行。穆斯林礼拜前要作“净礼”,沐浴净身,用清水冲洗身体的全部或部分(“大净”或“小净”)。无水处,可用沙土代水作“土净”。礼拜场所要洁净。礼拜时礼拜者面朝麦加 克尔白 ,完成一套立正、赞颂、鞠躬、叩头、跪坐等动作,有一定的拜仪和拜数。每周五的聚礼,时间同于晌礼,一般在清真寺举行,除礼拜、诵经外,还听伊玛目 或阿訇 念“呼图白”(意为“宣讲”)。逢伊斯兰教重大节日(如开斋节和宰牲节),穆斯林一般到当地清真寺举行集体会礼。
斋,即每年伊斯兰教历9月斋戒1个月,此间每日从黎明至日落禁止饮食和房事等。病人、旅行者、孕妇和哺乳者可例外,以延缓补斋或施舍办法罚赎。定该月为斋月,据说是纪念《古兰经》在该月首先“降示”,穆罕默德受安拉之命为使者;也是在该月,穆斯林在白德尔之战(624年)中取得了第一次军事上的重大胜利。
课,即缴纳天课。这是以安拉名义向教徒征收的一种宗教税。最初,这是一种自愿捐助,用以济贫,被视为宗教上之“善功”。后来由于对外征战和国家财政的需要,改为教徒按每年财产的收入,分类以不同税率征收的国家宗教税。当今,在伊斯兰国家中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把天课只作为宗教上的自由施舍,与国家税收分开。
朝,即朝觐。伊斯兰教规定,凡身体健康,旅途方便,并具有经济能力的男女成年穆斯林,一生中至少应去麦加朝觐克尔白一次。如条件一时不具备,可暂不去,也可由别人代朝。凡朝觐过的穆斯林被尊称为“哈只”。朝觐圣地是古代闪族人早就有的一种宗教习俗,伊斯兰教产生后承袭并改革了这一传统习俗。据《古兰经》说,克尔白是人类始祖阿丹依天上的原型而建的,因洪水泛滥遭毁,后由易卜拉欣及其子易司马仪奉安拉之命重建,并号召人们来此朝拜独一真主。克尔白历史上多次遭严重破坏,几经修复。今日麦加大清真寺是在历代修葺扩建基础上又由沙特王国用10多年时间和巨资再次扩建,成为当代最宏伟壮观的清真寺。朝觐分正朝和副朝。正朝在每年伊斯兰教历12月上旬举行,最后一天为宰牲节。主要仪式有受戒、巡礼克尔白、奔走于萨法与麦尔卧山之间、进驻阿尔法特山、穆兹塔里法谷地宿夜、投石打鬼、宰牲开戒等;副朝则可在一年的任何时间举行。朝觐活动是全世界穆斯林共同的巨大盛会。近年来,每年前往朝觐的人数已达200万人。
善行。在日常生活方面,伊斯兰教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如饮食、婚姻、丧葬等),都具有长期的历史、社会和宗教根源,成为许多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传统风习。伊斯兰教注重和提倡洁净,对此有严格要求。在饮食方面,《古兰经》中有许多明文规定,不吃自死物、血液、猪肉及未诵安拉之名宰杀的牲禽。这不仅是对古代闪族人饮食习俗的承袭,且还有所改革。千年来,穆斯林遵循有关规定,代代相袭已成为生活习俗,应受到尊重。《古兰经》还提到,若“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这是遇特殊情况的一种变通办法。对于饮酒,伊斯兰教前后有所变化,《古兰经》曾把用椰枣和葡萄酿制的醇酒视为安拉给人类的恩赐,后因饮酒妨碍宗教活动和对敌作战,遂把饮酒和赌博相提并论,指出其害处很大,以致加以明禁。
伊斯兰教的主要宗教节日有3个。开斋节(我国新疆地区称为“肉孜节”)在伊斯兰教历的10月1日,据规定斋月期满29日时,寻看新月(月牙),见月即行开斋,次日为开斋节,如不见月,则继续斋戒一日,开斋节顺延。宰牲节(亦称“古尔邦节”)在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相传,易卜拉欣受安拉“启示”,要他宰杀自己的儿子易司马仪奉祭,以考验他对安拉的虔诚,当他遵命欲宰时,安拉遣天使送羊一只,以代替易司马仪献祭。嗣后伊斯兰教把传说中的这一天规定为宰牲节以示纪念。此外,伊斯兰教历3月12日是纪念穆罕默德诞辰的圣纪节。伊斯兰教什叶派还有自己的节日:伊斯兰教历1月10目的阿术拉日是纪念阿里次子侯赛因殉难;伊斯兰教历6月15目的法蒂玛 节,是纪念穆罕默德之女、阿里之妻法蒂玛的节日。
伊斯兰教的节日或纪念日是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的。伊斯兰教历,又称希吉拉历,我国旧称回历 ,系纯阴历,以太阴圆缺一次为一月。1年12个月,单月30日,双月29日,不置闰月,全年354日。30年为一周,其中有11个闰年,于12月末置1闰日,全年为355日。积32.6年与回归年相差1年。每日以日落为一天之始。伊斯兰教节日虽以该历为据,但也据各地不同情况,有时以见月为准。
《古兰经》与圣训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唯一神圣的经典,是伊斯兰《古兰经》与三训教信仰及宗教制度的源泉,是伊斯兰教法以及伊斯兰国家立法的根本原则,是指导穆斯林社会生活及个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绳,也是伊斯兰世界各种学说和思潮的出发点及理论依据。对于穆斯林来说,《古兰经》是真主的语言,享有崇高地位,十分珍重,
“古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原意是“诵读”、“读本”,我国旧称 “天经”、“宝命真经”等。据伊斯兰教的说法,它是安拉通过哲布勒伊来天使“启示”给穆罕默德的天启经典。相传,穆罕默德自幼未曾读书识字,而能传述绝妙的《古兰经》,乃是安拉选中他当使者而显现的一大奇迹。其实,这是穆罕默德在23年传教过程中以安拉“启示”名义发表的言论经后人汇集编成经卷。起初,这些言论由穆罕默德的弟子们零散地记载在兽皮、骨片、枣椰叶、石板上,有的则加以背诵熟记。穆罕默德逝世后,第一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开始令人搜集整理,辑缮保存,到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时,聆听过或能背诵的弟子相继过世或战死,在读法和释义上各地也众说纷纭,于是奥斯曼组织专人统一各地经本,并加以编纂订正,复经抄录,除麦地那保得一部外,其余相同的6部分送哈里发国家的6个地区,同时销毁各地其他传本。这部最后的“奥斯曼定本”《古兰经》流传迄今,世界上现已有40余种语言文字的译本。明末清初起,我国回族的一些先师们就开始用汉文翻译《古兰经》;20世纪20年代后,出版过9种版本,马坚先生译的新版《古兰经》在1981年问世。
《古兰经》共计30卷,114章,6200余节。各章长短不一,最长的有286节,最短的仅3节。它的编排,既不按内容分类,也不按时间顺序,大体上长章在前,短章在后。在麦加颁示的为麦加篇章,约占全经的2/3,多以教理为主题,短小而激昂;麦地那时期颁降的为麦地那篇章,约占全经的1/3,多为教律和社会主张,篇幅长而平直。每章都有一个简明的标题,与题材及章内提到的某一事物有关,也可能是经文中提到的某一个词。《古兰经》大体上把论述政治、经济等问题的麦地那时期的经文放在前部,多少反映了经文编纂者对社会问题的重视及统治者需要的迫切性。
《古兰经》的内容十分丰富,大致包括: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及宗教制度;对当时阿拉伯半岛社会状况的技术记述及伊斯兰教的社会主张、道德伦理规范、早期制定的各项政策;穆罕默德及其传教活动;当时较流行的各种宗教和历史传说、寓言、神话、谚语等。《古兰经》是在23年中陆续“启示”的,时间跨度大,而且当时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事情而“降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主张亦会发生变化,故出现个别经文“停经”情况,即由后面“更好的或同样的启示”代替或废除以前的一部分“启示”,停止其效用,如在礼拜朝向、施舍、寡妇再嫁的待婚期、财产继承权等问题上出现过此类现象。
穆斯林十分重视《古兰经》的诵读,认为这是一种圣行。伊斯兰国家的电台和电视台每天都安排一定的时间播放负有盛名的诵经家诵读《古兰经》。国际诵经比赛中的优胜者享有崇高的声誉。在一些宗教学院里还设有专门系科,培养高水平的诵经人才。
《古兰经》使用的是阿拉伯语,其文字、文法、修辞、风格都成了阿拉伯语文的规范。《古兰经》的章节内容大多意义明显,但也有隐喻和暗示的,其意不经析解难以领悟;有的章是以阿拉伯文字母开头的,寓意玄妙。为了使穆斯林及其子孙后代,使新入教者能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诵读《古兰经》,因此以《古兰经》为中心,推动了阿拉伯语文的学科和伊斯兰教的各学科迅速发展起来,其中包括阿拉伯的文字学、文法学、修辞学、经注学、圣训学、教律学、法理学、教义学等。《古兰经》在阿拉伯文学史上和伊斯兰文化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研究伊斯兰教、早期阿拉伯历史、文化及社会的一部经典文献。
除《古兰经》外,穆斯林还十分推崇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录。它记述了穆罕默德传教过程中非“安拉”启示的穆罕默德言论,连同他的种种举止和活动。起初,圣训只是由穆罕默德身边的家人和弟子们口传,代代相传,直到9世纪初,通过圣训学家的鉴别、整理,最后完成圣训的编纂工作。由于不同宗教上层和不同教派出自政治上和宗教上的需要,圣训的传述不仅数量繁多,且内容不尽一致,讹传和假托皆有,为此常争论不已。8世纪始,研究传述世系以鉴定内容的真伪就演变成一个专门的宗教学科——圣训学。在各家各派的圣训集中,为逊尼派穆斯林推崇的是由布哈里、穆斯林、艾卜·达乌德、提尔米基、奈萨易和伊本·马哲6人分别汇编的圣训集,其中尤以《布哈里圣训实录》和《穆斯林圣训实录》享有广泛声誉。国内最新的《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汉译本已于1981年出版。十叶派穆斯林则推崇他们的四圣书(《卡菲》、《曼·拉·亚赫杜鲁胡·法基》、《塔赫吉布·阿赫凯姆》和《伊斯提布赛》)和名为《雄辩之路》的阿里言论集,皆成书于10世纪后。
穆罕默德逝世后,随着伊斯兰教的迅速发展,在社会生活中和宗教上都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阿拉伯统治者在处理时若在《古兰经》中找不到直接答案往往到圣训中寻求借鉴。圣训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古兰经》注脚和补充说明的作用,为伊斯兰教法和民法的制定提供了一定依据。圣训为研究伊斯兰教、穆罕默德生平和阿拉伯历史、文化、社会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资料。
逊尼派

逊尼派是与什叶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并称为早期伊斯兰教的四大政治派别。全称“逊奈和大众派”,被认为是伊斯兰教的正统派。人数约占全世界穆斯林的90%,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该派。
形成。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被刺后,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对阿里继任哈里发表示不满。双方为争夺哈里发的职位爆发了隋芬之战。阿里在获胜情况下,接受对方提出以《古兰经》裁判的和谈建议,从而出现了既反对穆阿维叶又反对阿里的哈瓦利吉派。661年初,阿里被哈瓦利吉派刺杀后,穆阿维叶取得了哈里发职位。因此,围绕着哈里发问题的激烈争论,又形成了什叶派和穆尔吉埃派。什叶派不承认前三位哈里发和穆阿维叶作为哈里发的合法性。穆尔吉埃派对此则持温和态度,主张哈里发问题应“推延”到后世由安拉裁决。而多数人则承认四位哈里发的合法地位,但对穆阿维叶担任哈里发职位一事,既不表示反对,也不表示承认。他们除尊崇《古兰经》外,还特别强调以圣训为立法、立论的依据,故被称为遵守“逊奈”(圣训)的人们,即逊尼派。嗣后,该派在同哈瓦利吉派和什叶派的斗争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的政治思想体系,以后又在同穆尔太齐赖派的长期论争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教义、哲学思想和教法学体系,从而使初期的政治派别转而成为宗教派别。
社会基础。据史学家巴格达人赫蒂《派别分歧》一书的观点,逊尼派主要由八个方面的社会力量构成:(1)通晓一神论、先知的使命、预许与警告、赏与罚的律例及通晓伊玛目与领袖的条件等学问的人;(2)在教法学方面坚持以教法学家的意见为立法原理的“意见派”和主张以圣训为立法依据的“圣训派”,这部分人中还包括主张按《古兰经》字面意义解释法律的查希里耶学派的学者;(3)精通圣训及其传述系统,并能辨别其真伪的圣训学家;(4)在文学、语法和辞法学方面坚持语言学大师们学说的库法学派、巴士拉学派的学者;(5)通晓逊尼派对《古兰经》的读法和注释的人;(6)主张听、视、心是人们辨别善恶的总中枢的苏非派修道者;(7)保卫穆斯林国土和尊严及逊尼派主张的卫士们;(8)各伊斯兰国家中坚持逊尼派各种主张的一般群众。
政治主张。坚持哈里发必须经过协商选举产生。但需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1)古来什族;(2)成年男子;(3)身心健康;(4)公正,有勇气、魄力及有保卫领土所需要的其他性格特点;(5)为穆斯林所爱戴,并举行了臣服仪式。哈里发在管理国家方面有如下的权力保卫伊斯兰信仰和领土(特别是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必要时宣布圣战;任命国家官员;征收赋税,管理公共基金;讨伐叛逆;执行法律等。
教义学思想。四大哈里发时期,国家版图扩展到叙利亚、伊拉克、波斯和北非等地。为了在被征服地区确立伊斯兰教信仰,严格按经、训原则办事,以艾什尔里为代表的逊尼派教义学家针对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进一步阐述了安拉的本体与德性、《古兰经》的无始性和前定与意志自由等问题,从而为该派信仰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1)安拉的本体与德性。认为安拉是宇宙间唯一的主宰,安拉的本体是第一性的,其德性是第二性的。本体和德性都是无始的、永存的。安拉的存在不同于万事万物的存在,他虽具有种种真实的德性,但决不与人同形、同性。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安拉创造的,它们仅仅是一些实体和“偶性”,而不具备安拉的种种德性。
(2)《古兰经》的性质。认为《古兰经》是最高、最神圣的天经,是安拉的言语,是天使按原型口授给穆罕默德的。它不是被造,而是无始和永存的。内在的启示并不寓于穆斯林的书、心、口、耳之中。
(3)前定与意志自由。既承认安拉的前定,又承认个人有意志自由。认为安拉周知万物,过去和未来的事件完全在安拉的洞察之中。任何人和物都是安拉所创造的,因而人类的意志自由是在万能的安拉的意志下选择的,人能够掌握自己的行为,只是因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强制与自由之间发挥作用的。
教法学思想。一贯重视奉行穆罕默德的言行,并据以立法。创制教法的原则,第一,根据《古兰经》;第二,根据圣训;第三,如《古兰经》与圣训无明文规定,才采用“公议”,即遇有重大问题时,召集穆斯林领袖和著名教法学家商榷研究,做出决断;第四,当在经、训中找不到根据时,采用“类比”,即把所遇的问题同经训中与其类似的条文或案例加以比较,进行逻辑推论,从中找到共同点,借以立法断案。但在运用后两种原则时,由于各有侧重,遂有坚持以圣训立法和重视执法者个人见解的两种不同观点。同时由于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思维方法和所持依据各异,因而又产生以艾卜·哈尼法·努尔曼、马立克、沙斐仪和伊本·罕百勒为代表的不同法学思想派别。
逊尼派教法学思想的特点在于:(1)维护哈里发国家的统治秩序,一般情况下教法学家是哈里发的代言人;(2)以忠实执行经、训原则,教法学家以不自作主张而著称,从而获得广大穆斯林特别是逊尼派穆斯林的拥护和支持;(3)逊尼派教法的出现结束了阿拉伯半岛无法可依的历史,大大发展和完善了穆罕默德及其门弟子所刨制的教法,从而形成了系统的伊斯兰教法。
对古兰学和圣训学的贡献。逊尼派学者一贯重视《古兰经》和圣训在宗教上的价值,将其作为约束穆斯林言行、制定法律的重要理论根据,并对《古兰经》作了大量注释。在注释中,他们坚持以古兰注释古兰或以圣训注释古兰。坚持《古兰经》的无始性,并遵从《古兰经》的字面意思,不妄加解释。著名的逊尼派经注家泰伯里的《古兰经解总汇》是该派早期经注代表作,对经注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泰伯里以逊尼派的信仰观点指导经注,为该派经注学的先河。除经注外,该派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圣训学学者。他们将圣训作为仅次于《古兰经》的又一重要经典,编辑、出版了六大圣训集。

什叶派

什叶派是与逊尼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并称为早期伊斯兰教的四大政治派别。“什叶”的阿拉伯语意为“党人”、“派别”。该派以拥护穆罕默德的堂弟、女婿阿里及其后裔担任穆斯林领袖伊玛目为其主要特征。后因内部主张分歧,又相继分化出凯萨尼派、栽德派、伊斯玛仪派、十二伊玛目派等派别和许多支系。目前,全世界什叶派穆斯林约有800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土耳其、阿富汗、黎巴嫩、沙特阿拉伯、也门、巴林等地区。
历史演变。穆罕默德逝世后,穆斯林内部曾在由谁担任哈里发(继任人)的问题上发生分歧。后经协商,先后推选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和奥斯曼为第一、二、三任哈里发。但在此期间,仍有人主张穆罕默德的权力应由其亲属中信教最早、追随穆罕默德传教有功的阿里来继承。据什叶派的传述,当时穆罕默德的门弟子赛尔曼·法里西、艾卜·达尔等人宣称穆罕默德生前曾有遗嘱指定阿里为继承人,从而逐渐形成一个拥护阿里为哈里发的派别势力,被称作阿里党人。656年,奥斯曼被刺后,阿里当选为第四任哈里发。由于部分圣门弟子不承认阿里的哈里发地位,因之先后爆发了骆驼之战、隋芬之战和拿赫鲁宛之战。661年阿里遇刺身亡,穆阿维叶取得哈里发地位,建立了伍麦耶王朝,阿里党人就在反对伍麦耶王朝的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成为什叶派。
在680年卡尔巴拉之战中,阿里次子侯赛因被杀,引起了一系列在什叶派思想影响下的暴动,规模最大者为685~687年在库法爆发的穆赫塔尔起义。起义参加者除阿拉伯人外,还有非阿拉伯的新穆斯林——麦瓦立人,什叶派随之传播到非阿拉伯民族中。起义失败后,其余部形成什叶派凯萨尼支派。该支派主张,阿里的权力是从穆罕默德继承下来的,不承认前三任哈里发的合法性,并创立了隐遁伊玛目和马赫迪(救世主)复临人间,恢复正义的学说。认为阿里的第三子伊本·哈乃菲叶是隐遁伊玛目。这些主张对后来什叶派宗教学说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内容。此后,围绕着侯赛因之子栽因·阿比丁形成了什叶派伊玛目派,因其第六代伊玛目贾法尔·萨迪格奠定了该支派的教法学基础,故亦有人称其为贾法里学派。740年,侯赛因的孙子栽德·本·阿里在库法发动起义并战死,所部后来形成什叶派的支派栽德派。
750年,阿巴斯人借助什叶派的力量推翻了伍麦耶王朝。但阿巴斯王朝建立后,因慑于该派影响的扩大,而对其采取了各种压制、瓦解措施,引起内部进一步分化。765年贾法尔·萨迪格死后,多数人拥护其次子穆萨·卡孜姆为伊玛目,后形成十二伊玛目派,少数人则拥护其长子伊斯玛仪之子穆罕默德·本·伊斯玛仪为伊玛目,形成伊斯玛仪派,亦称七伊玛目派。嗣后,伊斯玛仪派聚集了激进的反阿巴斯王朝的力量,发展和宣传“内学”思想,广泛进行鼓动宣传,而十二伊玛目派和栽德派则对阿巴斯王朝持温和态度。
9世纪末和10世纪初,什叶派的武装起义极为频繁,伊斯玛仪派、栽德派、十二伊玛目派及伊斯玛仪派的尼扎尔派、努赛尔派和德鲁兹派等,均在武装起义中得到发展;其中尤以伊斯玛仪派为最,其教义主张传播远至印度次大陆,成为什叶派中最有影响的力量。但11世纪下半叶,什叶派遭到了一系列挫折。除栽德派和十二伊玛目派尚保持一定力量外,伊斯玛仪派及其尼扎尔派均因失去已建立的政权而大大削弱。
1502年,波斯沙法维王朝兴起,什叶派开始复兴。面对奥斯曼帝国的威胁,沙法维王朝的开国君主伊斯玛仪宣布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并以行政手段推行该派教义,建立宗教院校、清真寺,鼓励宗教研究,使该派在波斯发展历久不衰,成为什叶派中的主流派。
信仰与教义。(1)除信安拉、《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这些伊斯兰教的共同信条外,信仰伊玛目是什叶派的基本特点,并被定为信条之一。认为伊玛目是继穆罕默德之后穆斯林世界的领袖,伊玛目的权力应属阿里及其后裔。但在伊玛目的神性大小和数目多寡等问题上,内部见解不一。栽德派认为伊玛目是安拉确定的,经穆斯林大众选举而产生的有学问、有德行、有自卫能力的成年男子。十二伊玛目派认为从阿里开始至马赫迪而终的十二代伊玛目均是依安拉的意志,通过先知穆罕默德或前一任伊玛目相延而指定的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不论是成年人还是孩童均可担任;伊玛目还拥有一一切“表学”和“内学”知识,具有免罪性,能显示奇迹,是安拉和世人的中介。伊斯玛仪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