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灵魂刀神老婆:在被别人发现之前承认自己的罪行叫什么行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07:01:27

在被别人发现之前承认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是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叫坦白,如果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未被发现的罪行就叫自首。

由于你的表述不是很明确,所以,得看具体的情况:
一.如果该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到司法机关(或通过电话等)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的罪行,接收司法机关的处理的,属于自首。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1款:“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本人的其他罪行的,是准自首。即以法律上,称为“以自首论”。例:A盗窃被抓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其另外的强奸行为,则这属于“以自首论”
相关法律:《刑法》第67条第2款:“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三、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但这种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原因是同种的,不以自首论,但可从轻处罚。例:A因一起盗窃被抓后,又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其另外的不为司法机关掌握的几起盗窃行为,这不是自首,但是可以从轻处罚。

自首

叫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