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系统是什么意思:求一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2:32:13
司机小张在开车途中,为了躲避一个正在横穿马路的4岁小男孩乐乐,小张在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过程中,汽车撞坏了路边的民房,问房屋主人应找谁赔偿自己的损失,为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首先小张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而小孩乐乐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小张可以不用赔偿损失,因由乐了的监护人负责赔偿。还有小张没有超速吧。如果小张超速了,那就难说了,小张也要负一点责,如果这时候小张是在上班时间,且开的是单位的车为单位办事,那么就是小张单位的负点责了。

一、向交警报案,由警作出责任认定,房主再根据交警所认定的责任人员向其进行索赔。
民房是由于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撞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属于交通事故。因此,房主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然后向责任人员进行索赔。认定的结果只有3种可能,一是小张负全责,二是乐乐的法定监护人负全责,三是小张和乐乐的监护人各按相应的比例负责。
交警根据现场勘验后,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房主根据责任认定书上所认定的责任人,向其进行索赔就可以了。
二、如果责任人不肯赔偿,那么,房主可以要求交警协助执行。如果再不行,就向法院提诉讼,要求责任人履行《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
三、如果交警不予受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处理,那么房主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小张为被告人,要求小张进行赔偿。因为是小张直接致使房屋受损的,小张接到诉状后,会要求将乐乐的监护人追加为第二被告的。小张和乐乐的监护人这间的责任认定, 他们双方的事,就由他们双方自己定夺了,这用不到房主操心。
四,不能直接地单独以乐乐的监护人为被告人,提起诉讼。
致于是不是紧急避险,由法院判定,房主不用为此而费心。
五、房主也可以和小张及乐乐的监护人私了。即私下协商,由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如果小张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应该由乐乐的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