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榜苏妲己结局:什么是考试的规则?(简要说明考试前怎样,在怎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6:00:57

第一条 中国文化大学(以下简称「本校」) 学生学科之各类考试,概依本规则之规定办理。本规则未订者,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
第二条 期末集中考试科目、时间及试场,均以本校教务处排定之日程为准。
第三条 学生应按时到场应试,逾规定入场时间二十分钟尚未入场者,一律不准入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始可缴卷离场。
未依前项规定时间入、出场者,该科试卷之成绩以零分计。
第四条 学生应按照排定座位就座,选课而未排出座位者,亦应按照监考人员之安排就座应试,非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移动。
第五条 考试时,学生应将学生证放置考桌上,以备监考人员核对。未带学生证者,可暂以国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文件代替;无任何证件者,应先至试务中心拍照存查,否则不得应试,并应於考试后一周内持正式证件补验。
未依前项规定办理补验手续者,各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
前项处分由教务处决定之。教务处作成零分计算之决定后,应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受处分之学生与任教该科之教师。
第六条 学生对试题如有疑问,得於原座位举手请求说明,但不得要求解答。
第七条 学生未依规定於试卷上详填学号、姓名、系级等资料者,其成绩由阅卷教师查明后酌予扣分。
第八条 考试时,有窥视他人考卷、交谈、宣读答案、调换试卷、更换位置、传递纸条或有逾时缴卷等行为,除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外,并处分留校察看。
第九条 考试时,除应用文具及特别规定之工具外,学生不得将书籍、字典、讲义、笔记、皮包等物置於座位四周及上下;其试卷下面、座位旁之墙壁上、窗台边缘或衣物上、身上,不得书写任何与考题有关之文字符号或夹带小抄,否则,一经发觉,不论其曾否看过,除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外,并处分留校察看。
第十条 学生参加考试未缴卷而离场者,除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外,并处留校察看。
第十一条 考试时有胁迫同学帮助其舞弊之言词行为者,除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外,并处留校察看。
第十二条 考试时,学生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法帮助其他学生作答,涉案学生该科成绩均以零分计算,并各处留校察看。
第十三条 学生考试舞弊,不服从监试人员之制止及处置或有威胁监考人员之言词行为者,除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外,并予该生勒令退学之处分。
第十四条 考试时,学生替其他学生代考,则该涉案学生均予勒令退学,代考者如非本校学生,送有关单位处理。
第十五条 考试时,未经命题教师同意而携带计算器、通讯器材等类物品入场,妨害试场秩序、考试公平者,该科试卷以零分计算。
第十六条 考试进行中不得在试场之走廊逗留;缴卷后,应安静且迅速地离开试场之走廊,且不得与他人交谈或喧哗。於考试进行中,若在试场之走廊有交谈或喧哗之行为,经监考人员制止不从者,记小过乙次。
第十七条 除本规则第五条及第七条外,关於试卷应以零分计算之处分,应经训育委员会之决议,始生效力。
第十八条 未具本校学籍之先修班学生及修习本校课程之他校学生参加学科考试时,准用本规则之规定。
前项学生违反本规则,应受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惩戒者,应终止其继续修读。
第十九条 学生请考试假,依本校学生请假规则办理,经核准后始得补考,补考以一次为限,逾期未参加补考者,不得再行补考。
第二十条 遇有空袭警报时,由监考人员宣布立即停止考试 (试放警报不在此限),试卷、试题不得私自携出,统由监考人员处理。如各科考试时间未满四十分钟者,一律重考,重考时间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经教务会议审议,提报行政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考试前要做好考试的心理准备,尤其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考试并不是一垂定终身的,有时候我们要想得开些.
考试只是测试的一种方法,并 不代表所有人格方面的深浅!呵呵~~‘‘希望大家能够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好以便于能够不为考试而考试,这样就能减轻自己的许多压力!!

在考场里,不说话;不抄;
你去"百度"去看看
那里一定有

眼\耳\手等感官除了对自己的试卷有为,对其它均"无为",便是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