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鄂州校区:合伙企业如果处理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0:54:03
一合伙企业,公司成立初双方签署的协议各占50%股份.几年后,其中一人提出要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是否有权利收回另一半股份?请教各位能提供相关法规

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3章21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发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分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分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2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分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3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分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