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西游高攻蝴蝶仙子:出国后想离婚该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06:14:22
大家好!有个问题想在这里请教大家:我哥和嫂子感情出现问题,于是嫂子办理出国留学,条件是学费由我哥支付,学期两年。走之前两人未办理离婚手续。由于两年的时间很长,我哥也不想牺牲自己的幸福和青春而拖延时间,所以决定离婚。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是否需要当事人回国?
如果双方协议一致,期间在国外的人回国办理的话是否还要到法院?还是到街道直接办理即可?

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如国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丈夫)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种情况解决方式不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
  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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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那就需要回国办理。或者委托律师授权办理

  2. 如果是在国外办理的结婚,就按照当地的规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