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霞仙子王牌对王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由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8:30:28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 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①也。如使人 所欲莫甚于生,则几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 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②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③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④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 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⑤我与?乡(6)为身死而 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①辟:同“避”。②豆:古代盛羹汤的器具。③呼尔:轻勇地呼 喝。④蹴(Cu)尔:以脚践踏。⑤得:通“德”,这里指以我为德, 即感激的意思。⑤乡:同“向”,向来,一向,从前。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两样都吃,我就舍弃鱼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拥有的,正义也是我想拥有的;如果不能两样都拥有,我就舍弃生命而坚持正义。生命是我想拥有的,但是还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拥有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使我厌恶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厌恶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如果让人想拥有的没 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于不出来呢?如 果让人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但也有些人,照此做就可以拥有生命, 时照此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却不照此做。由此 可知,的确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拥有的东西,也的确有比死亡更使 人厌恶的东西。这种心原本不只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保持它罢了。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 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万钟 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 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读解】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
  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权势又想不做官的潇洒自由。
  小而言之,想读书又想打麻将;想工作又想休闲。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之所以难,难在舍不得,难在那不可得兼的东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难的了。
  生于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没有生与义,生命与爱情与自由的不可得兼了,这是幸事。不过,面对滚滚而来的经济洪流,义与利的二难选择却恒常悬在我们的面前了——
  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么而取什么呢?
  至于孟子所说“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则是所谓“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这有《礼记·檀弓下》的一个故事可以佐证:
  齐国遭到饥荒,黔敖准备了食物在路边赈济饥民。一个人饥饿不堪地走过来了,黔敖连忙左手端饭,右手端汤冲那人喊道: ‘嗟!来食!”那人瞪着眼睛对黔敖说:“我正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尽管黔敖再三向他道歉,那人仍然坚决不吃,直到饿死。
  其穷棒子精神如此! 因为——
  “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痛的。”(毛泽东《别了,司徒雷登》)
  这算不算是“舍生而取义”呢?

笨熊吃鱼吗?...
答案:吃...
笨熊抓鱼吃时用什么.......
答案:熊掌........
因为有了上面的问题,所以就有了鱼和熊掌不可能在一起.......
回答完毕

<<鱼我所欲也>>正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全文翻译
鱼是我最喜爱的东西,熊掌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掉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喜爱的东西,正义也是我喜爱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生命是我爱的东西,然而我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思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
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去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按照这种方法去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东西比生命更重要,他们所厌恶的事情比死亡更为严重。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它不丧失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然而,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饿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人吃,乞丐也不愿接受。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讨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万钟的礼义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熟识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华
美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羞恶廉耻的)本性。

出自老子的一句名言

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一文。
我估计是古人认为要得鱼,须向水边行;而要得熊掌,须入山中去.二者难以在同时得到.故而有此遗憾!

老子说的,用来解释"舍身取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