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语言arima函数:考教师资格证有何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6:59:49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毕业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各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备相当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特殊技艺者,通过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后,报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组织实施,测试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经由省语委办验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有效内不再重新测试。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的能力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由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2)各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须考试合格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