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雀羚案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5:21:01
为什么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税率)*征税率
而不是: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征税率
请各位讲一下上一个公式成立的依据.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首先你需要知道增值税的征收原理和日常生活中销售额的含义。

1。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一种价外税,而不是价内税。所谓的价外税,是指税款虽然由销售方作为纳税义务人交纳,但是,税款却是由支付价款的购买方承担,也就是购买方需要在支付价格以外还需支付税金。而价内税则税款由销售方交纳并承担,购买方只需支付价款而无须支付税款,如原来的产品税以及目前的营业税、消费税等。之所以增值税要采用价外税形式,目的是为了消除商品生产过程中的重复征税问题,这里,不再展开讨论了。总之,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即总价=售价+税款,而税款=售价*税率。

2。由于我国的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这就需要物价也同步采用不含税价格体系。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物价体系实行的是含税价格体系,也就是日常生活使用的价格中都包含了销售方应当交纳的流转税,即:价格=税外金额+流转税金。而将含税价格体系完全地转变为不含税价格体系,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和一段时间的转变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知,日常生活中的价格是含税价格,而计算增值税必须使用不含税价格,这样,就需要将含税价格转化为不含税价格,根据上述的公式可以推得: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征收率)。然后,再按照:不含税价格*征收率,才为应交的增值税。这里,征收率等同于税率,但它与税率相比又有区别,这里也不再叙述了。

另外,你所说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征税率”公式,不是价外税的计算公式,而是价内税的计算公式,不适用于应交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上公式的销售额就是下公式的不含税销售额
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