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珠超中人物身高:底层(地面第一层)住宅住户的住宅权范围有规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3:28:08
我购得某单位职工的一套旧住宅的底层,前面是次卧室、厨房、餐厅和卫生间,窗外是内部院坝(无绿化),每天有小汽车停在窗下。后面是主卧室、客厅,另一次卧,窗外有3.5米宽一个由围墙隔出的后院,(围墙外是道路)由于围墙较高,后院又窄,只能种植耐阴植物。为安全和隐私,原房主在后院入口处设有门,只供自家进出。购房后我要进行装修,该单位某领导找我说:“你必须将后院门拆开,作为公用,你买的是房子内部面积,职工卖房无权卖后院。”我说:“他原来就有门的。”某领导说:“他是我单位职工,你不是,你要用至少要定期付钱,也可一次性付清。”
我想请教专家:1底层住宅的住宅权法定范围有无规定?2底层住宅的私密环境和空间(也可谓隐私权)有无法定的或人道的规定?3如果没有上述规定,应怎么办才合情理。4这个问题带有普遍性。
谢谢
1、3.5米宽后院并非通道或过道.
2、假设是通道,需不需要离窗口有一定的隐私安全距 离?即是否让每一过客侧头就可以从窗口看到床铺!?在你睡觉时是否让公众在你窗下闲聊?(这不是临街的商房,是居住院落!是一个较小的居住小区!

根据我国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你的个人住宅面积所有权归属你自己,但供通行使用的走廊,过道等面积属于整栋建筑物的业主共有。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相邻各方基于采光,通风等产生的问题应由各方按照平等友好原则协商解决,这也适合于您所说的隐私问题。而正常情况下只有特定人急于过错侵犯您的隐私才可以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