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liffco.com: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01:50
我去年的继续教育因故错过了没参加,今年已经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请问明年年检时我的会计证会不会因不合格而吊销啊?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呢?请大家帮帮忙啊!!!!!!!!
还有,我怎么没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育证"呢?
就是那蓝皮的小本子.我参加继续教育时培训机构也没问我要啊.这是不是无关紧要呢,是不是只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才有啊?
关于继续教育证的问题能不能一块给我解答一下呢????
一年没参加教育真的没事吗?有证据或相关文件吗?谢谢大家了.帮忙解答!
年检时的步骤和程序有谁知道吗??????????

这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的,我们这边如果少一年后继教育,审证的时候就把少那一年的后继教育费补上就行了。
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育证"这没有啥影响,只要你的会计证有审验印章就行了。年检是2年审一次,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审验。你看会计证上次是啥时候审的2年后的同一时就应审了。

可以补学的,规定每年需学习24小时
也可一次学48小时(因特殊原因),不过各地可能不太相同

会计证当年没有年检的,可以在下一年度参加年检

北京已经取消年检了,应该是全国统一的

一、年检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每2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奇数年份进行。凡当年领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参加当年年检,该《会计从业资格证》第一次年检时间为下一个年检年份。
二、年检内容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需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职务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的情况;
(4)已经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遵守财经纪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情况,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办公厅财办会[2002]28号文《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南市财政局济财会[2002]12号文《关于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南市会计管理局济会综字[2003]10号文《关于开展2003年度市直部门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四、 申报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表》一式二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情况相关资料。
五、办理程序
(1)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的会计人员持有关继续教育的学习证明送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验;
(2)高新区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参加年检的持证人员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予通过年检;持证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者不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效期限:
逾期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会计证,自证件载明的有效时间结束之日起自行作废,并不得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七、收费依据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2]247号文件。
八、 收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年检收费标准为每证5元。

2005年新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来资格证书取消年检,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亍24小时。至于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如何处理,新办法中没有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