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3不杀沙尔玛:为什么要进行出监教育与训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2:44:15

一、出监教育的目的、意义

1、通过出监教育,可以检验、总结改造成绩,巩固改造成果。通过出监教育,可以使罪犯进一步吸取过去犯罪的教训,总结改造成绩,明确今后应该做什么人,走什么路。由此可见,出监教育对罪犯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在出监教育中,应要求罪犯充分珍惜这段时间。在学习过程中,要求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侧重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包括认罪服法、人生观的转变、争取光明前途的信心等。以此来检验自身的改造成绩,思考几年的改造生活:即自己在改造犯罪思想上都解决了哪些认识问题?收获有多大?为什么同在一个环境中进行改造,有的人在改造中立功受奖和受到减刑的奖励,而有的人却延长刑期等处罚。这些都需要罪犯结合自己的改造实际,回过头来认真地进行自我反省,从主观上、客观上系统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教训,明确今后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能够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的新人。

2、通过出监教育,可以进一步磁强罪犯的法制观念。罪犯服刑改造期间,首先要解决的是认罪服法问题,法制教育又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法”这个字眼使罪犯有着特殊的感受。它伴随着罪犯度过了整个改造生活,而且还将要伴随罪犯踏上人生新的前程。所以,学法、知法、守法,对罪犯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罪犯经过监内改造教育,大多数人都能从过去的违法犯罪中接受教训,并且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缺乏法制观念则是一个重要因素。服刑期间,多数人树立了守法的决心,取得了较好的改造成绩。但还有少数人,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一样,甚至有少数罪犯到刑满释放时也不认罪、不服法、企图报复心理和重新犯罪思想尽快彻底解决好,那么一旦回到社会后,其结果心然会重蹈覆辙,再次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

3、通过出监教育,可以使罪犯认清前途,增强信心,迎接新的生活。关于罪犯的前途出路问题,每个人都在关心,都在思虑。有的甚至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这是十分自然的。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所考虑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忧虑就业问题;二是担心家庭生活;三疑惧社会岐视。这三者的核心是前途出路问题。罪犯在监内服刑改造多年,虽然通过报刊杂志、电影电视等信息载体,了解到大墙以外的一些情况,但对整个国家当前的政治、经济和改革的发展形势,还不是十分清楚的。因此,也就自然会产生一些顾虑乃至偏见。如果在出监前不能正确地解决对前途出中和的认识问题,那么出监后的第一步就会出现偏误,就会失去信心,甚至一蹶不振。

大多数罪犯在改造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有重新做人的决心。回归社会后,许多人是会得到热情教育和帮助的。但同时,也不能排除部分人的不理解和不信任。因为他们过去危害过社会、危害过人民,造成过他人的痛苦。所以,在出监前,要教育罪犯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应正确对待,要靠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前进道路上的成果,去改变别人的看法。也就是说,应使罪犯明白,要想改变别人的看法,要想取得社会的信任,首先要改变自己的形象。这其中之关键,还在于自己有没有信心,有没有勇气与自己的过去决裂。

二、具体方法和措施

出监教育要把增强罪犯法制观念作为重要内容和中心任务来抓,要引导罪犯进一步反省自己,深挖犯罪根源和危害,真心实意的接受犯罪的教训,彻底与旧我决裂。出监教育不能走过场、搞“突击”,应安排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出监教育要有明显的“过渡性”,要成为连接监狱与社会的“中介”和“桥梁”,这应是出监教育最显著的特点。应带领罪犯到社会上参观、学习、“见世面”,逐步缩小罪犯与社会隔离产生的陌生感、不适应感和心是距离,以真正完成罪犯的重新社会化。

1、应认真抓好联合帮教和接茬教育。大墙内外开展的联合帮教,对于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就联合帮教活动本身来讲,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比如,对长刑犯和余刑较长的罪犯进行帮教,人们比较重视,而往往容易忽视对那些短刑犯和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帮教;有些单位开展的联合帮教和接茬教育没有跟上,出现了罪犯刑满,联合帮教终止的状况。据此,监狱应当积极会同社会有关部门努力改进和不断完善联合帮教的内容和形式。实践表明,只有监狱与当地政府间开展的联合帮教,而汉有管教干部与罪犯亲属间开展的联合帮教,这种帮教活动未免失之于空洞。反之,只有管教干部与罪犯亲属间开展的联合帮教,而没有监狱机关与当地政府间开展的联合帮教,这种帮教活动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罪犯的某些思想和实际问题,如罪犯的家庭问题、婚姻问题和刑满后的安置问题等等。因此,笔者认为,应建立以监狱与当地政府间开展的联合帮教为“经”,以管教干部与罪犯亲属间开展的联合帮教为“纬”的联合帮教网络。在此基础上,实行集体帮教活动与个别对口帮教相结合;一般教育感化与重点帮教相结合,以增强联合帮教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罪犯临近刑满,各种思想活动更为复杂。有的罪犯判刑前横行乡里,刑满时担心回家后“受宰”,因此打算“另谋出路”。有的农村籍罪犯刑期长,刑满时觉得家乡难以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因此决定“远走高飞”。还有的罪犯嫌家乡穷,或与地方官结怨,或遭婚变打击,或对家乡怨恨等,压根儿不准备回家。因此,应加大大墙内外联合帮教的力度,以解开罪犯的“思想死结”,使其打消各种顾虑和不切实际的想法。同时,要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一些个人实际问题,消除他人的思想顾虑,为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基础。罪犯刑满回归社会之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接茬教育工作。巩固改造成果,接茬教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关键性工作。因此,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2、认真做好“超前安置”工作。安置就业工作,对服刑人员的改造有着直接影响。超前考虑刑释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是防止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重要举措。因此,监狱和社会有关单位及部门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工作,要进行超前考虑。

为了进一步把刑释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笔者认为,各县、市应成立刑释人员安置就业指导办公室。指导办公室要与有关监狱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本地区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劳动体能、技术专长和刑满日期等。监狱也有义务和责任在罪犯刑满释放前将上述情况主动提供给刑释人员安置就业指导办公室,以便把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在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服刑人同刑满释放前夕的“精神安置”工作。即给即将出监的罪犯在安置就业问题上“打预防针”、“吃定心丸”,使他们预先感到回归社会后有活可干,不受到岐视,促使其坚定悔恶向善的决心。

监狱的出监教育会一般要学习多久?

一般是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