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众传媒:急!急!急!救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6:40:39
假如有一对年轻人,他们已经定过婚了,不小心女方怀孕了,因为怀孕女方的脚受胎气影响,流血淌浓了,不能走路,必须要把孩子打了才可以好转,但是男方不同意,男女方家长也不同意,女方自己一个人去打了孩子,女方后来才通知自己的家人(不是男方的家人)。女方家里去照顾女孩子,后来男方知道了,不让女方,等女方出院了,男方到女方家里去闹,不让女方,说这件事全部是女方的妈妈主谋(女方的爸爸刚过世3个月),最后闹翻了,女方没有说分手,男方说了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赔偿以前给过女方经济上的补偿,女方应该怎么办,哪位好心人看看怎么办?

首先找律师事务所,或妇联请求法律援助!

搜集相关 证据

1. 必须打掉孩子的医学鉴定书!
2. 证明胎儿是男方的医学鉴定书!
3. 涉及到财产的法律依据,是赠与的可以不于承担偿还!

然后可以对他的恐吓,与不正当请求提出诉讼!
就你所提供的事实如果属实!
女方完全可以拒绝赔偿并要求男方给以高额的补偿!

别的什么都不说
就说怀孕把
女方跟男方只是订婚
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结婚
即使有了孩子
打不打也是女方的事
如果男方硬要闹

男方女方只是订过婚,并没有结婚。不是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如果要打官司的话,男方输定了!因为他已经侵犯了我国宪法(类如:妇女保护、性骚扰、每个公民应有的自由权)

别的先不说

我就想知道 这种男人要来干嘛?

凭啥陪?有证据吗?
还要问他要青春损失费呢!
什么年代啊,还有这样的男人!

这是结婚之前的事,管他什么事,在说了,他在逼你,你就反过来告他个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