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颖虐猫单位开除:可以这样交罚款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0:17:17
目前,行政机关(如交警)处罚违法行为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财政返回,如果我们交罚款时,直接交到当地国库账户,那执法者的愿望不是要落空吗(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要上交国库)?那么今后他们执法的积极性就会大大降底.大伙说说意见!!!
各位请注意:我不是公务员,只是一个普通司机,我太憎恶这帮交警了,现只是在想法对付他们,请大家谈谈可行性!

那是上交国库的极积性降底了.
没说他们自己处罚积性降底了
罚款照样罚,上交吗?那要在说说了.
罚款并不是一种好的手段,我认为应以教育为主,在说了财政返还本来就不何理,财政以经给行政机关拨款了,在要财政返还的那部分钱干什么?
这就叫知法犯法。
我不知楼主是干什么工作的。你想想中央三令五申要治理公路三乱,现在呢?上道截车的少吗?

罚款是要开单据的,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指定的银行,罚款的行政机关和收款的银行是两套不同的系统,这样收罚分开,就是为了避免其中的猫腻,当然具体执行中肯定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理论和时间总是有差距的

“处罚违法行为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财政返回”,“那么今后他们执法的积极性就会大大降底”这两句话听来真的很恐怖。
你他妈的什么人,摸着你的良心说说话!有你这样的公务员,难怪中国会搞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