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长江大桥规划图:“婚内强奸”到底算不算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0:46:45

“婚内强奸”目前法律通说认为不构成强奸罪。
之所以不构成强奸罪,合法夫妻关系本身包含了男女双方有性生活的权利与义务内容(长期没有夫妻生活是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而且“婚内强奸”也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天下哪有夫妻没点矛盾冲突的,大多还是“床头吵架床尾和”(真有那么深仇大恨的,当初干吗结婚啊),想想你和老婆晚上X了,第二天起来吵架了,老婆就告你个“强奸罪”,这还过不过日子了?还有一点就是“婚内强奸”的取证也是个问题。夫妻生活本来就包括合法的性行为,怎么区分哪次是强迫的性行为,哪次是不强迫的?有人说,可以验伤,看有没有搏斗痕迹,但是怎么区分那种夫妻之间剧烈的性行为痕迹(包括所谓“爱的伤痕”,呵呵)和“婚内强奸”的搏斗痕迹?
如果丈夫“强迫性行为”造成伤害,达到法定标准话,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有人说到国内“婚内强奸”的判例,那个情况比较特殊。女方与男方诉讼离婚并且一审已判决离婚,而男方不服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男方又强迫女方发生了性关系。根据诉讼法,在二审没有作出判决前,原一审判决没有生效,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此时双方还没正式离婚,但是考虑到这个时期的特殊性,以及行为人行为、动机的恶劣,判处了男方“强奸罪”。这个只能做为特殊情况的个例,不能因此就认为国内承认“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

婚姻期间的性生活虽然是应有权利和义务,但是并不是法定义务,个人看法认为,婚内强奸属于家庭暴力类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那么就应该已故意伤害论处

结婚后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对方负有性的义务.所以不嫩能够构成强奸.但也不是意味着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家庭暴力

算,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

算!!!因为刑法中明确规定“在违背妇女的意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即为强奸!”男方违背女方的意志,虽然是夫妻,但是从量刑上看,应视为构成强奸罪。

很难说!要看具体情况的。尤其是那些“半推半就”的就更加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