帚神吸欧气表情:A、B两公司如何才能合理的避开重复征收的1%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01:55:37
A、B两公司为外地近沪的施工企业,B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上海承建同一个项目,A是总承包方,B是分包商,工程总价是2000万,A公司直接就以2000万分包给B公司,按照上海市地税规定,建筑企业核定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A、B公司之间的合同可以商量)
施工企业是在工程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各地方不一样,上海规定核定征收就按工程合同价的1%,一级施工企业可以申请查帐征收,就不用交,按照工资扣交个人所得税,这属于地方规定,江苏上海都是,厦门就没有

兄弟。你可以去把税务局给砸了。施工合同。应纳印花税。和营业税。收入减费用成本纳所得税。个人的收入才纳个税呢。再说。个税没有百分之一的。
QQ416191035。我就是学税务的。我还是注册。有什么问题。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