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砂田镇黄花村:儒家学说是怎么关注人生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3:22:01

未知生,焉知死?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英国思想家培根这样说过:“法官应该知道,他所坐的位置也就是上帝的位置。所以法官应当像上帝一样,扶助那弱小的,压制那强暴的”。培根的名言形象地道出了法官职业道德的特殊要求,法官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司法的公正性,影响着法院在民众中的形象。因为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司法裁判权,一个人的生死,一份财产的予夺,一个人名誉的毁誉,一个家庭的分合,一个企业的存亡都掌握在法官的手中。法官的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裁判的品质,因而法官的伦理道德修养强烈地影响着司法的形象与法律的尊严。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文明历史,其中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要求人们能够知礼仪、明廉耻、有良知、诚实、信用、正直、不骄恣贪惰、奢侈放荡等,所有这些作为普通人应当具有的美德,法官显然更应具备。除此之外,由于裁判职业的特殊性,法官还必须遵循一些基于自己的职业要求而应具备的司法伦理道德。只有高素质的法官,才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做到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只有高素质的法官,才会以其深厚的法学修养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司法、执法为民。
我院近两年来,树立文化建院、以德治院的理念,教育法官以德正身,以德树威,以德服人。德化于自身,用良好的道德品质指导自身的言行,宽以待人,扬善抑恶;德化于本职,在司法活动中形成公正理念,做到秉公执法,刚直不阿,一身正气,坦荡为人;德化于社会,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以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服务于社会,以法官特有的良好道德品质影响社会群体,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当然,法院不是在真空里,法官也不是神,我们也生活在现实中,也有七情六欲,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一件也少不了,因此,社会上的种种问题在法院也有表现,一些法官在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纷纷转行做律师,法官流失现象就是一个明证;司法腐败现象也很严重,为此,特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律修养、约束业外活动。因为法官的个人业余爱好、生活习惯、社交活动、政治活动、学术活动、经济活动等社会活动直接关系到法官的自身形象,而良好的法官形象是维护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的重要方面。同样,美国的《司法行为准则》也规定,法官可从事各种司法外的行为,但他们的行为不得使人们对其作为一名法官公正的裁判能力提出合理怀疑,贬低司法机关的形象,妨碍司法义务的适当履行。
如何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保证法官清正廉洁?我认为:首先,个人主观努力是最重要的。必须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注重加强学习和思想改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围绕怎样“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这三方面来加强自身修养。其次,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应当对自己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的不足有足够的了解,从而在每个阶段正确地确定自己努力的方向。还要在自己的心里划定一条底线,这是一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的道德底线,有了这条底线可维护做人的尊严,守住这条底线可抵御各种诱惑。再次,在全社会要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提高法官的待遇,而与之相统一的是对不廉洁行为进行严惩,提高法官腐败的成本。最后,必须具有“法律人”的修养。“法律人是寂寞人”,法官要甘于寂寞,慎微慎独。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要洁身自好,严格自律,培养与法官职业相适应的行为习惯。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应该努力完善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举止,道德修养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要求,做一名真正意义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