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妇伴拙夫席绢百度云:工伤九级伤残应一次性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5:44:52
现在鉴定出来了,是九级伤残,我爸爸工作的地方是一所国有单位,打算不想在单位工作了,我爸爸今年52周岁,在那里工作已经20年了,但还是临时工,如果不在那里干,单位应一次性负给些什么? 如果是自己提出在单位不干,是不是会赔偿的少一些呢?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如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补助,停工留新期工资,医药费都已经支付了.
那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一个一次性医疗和在就业补助金.
计算公式:
一次性医疗和在就业补助金=你所在地区市均工资*你所在地区规定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