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跑路后资金追回:公民是否有不协助国家权力机关调查的权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5:55:01
经常看到警察和其他司法人员办强制的代人走时,都会说“请你走一趟,协助我们调查”我想问,公民是否有权不去或者就是知道我也不作证的权力

《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上都规定了公民有作证、协助调查的义务,但大多没有相应的罚则,除了藏匿罪犯、作伪证等,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公民拒绝国家机关调查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公民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是义务

没有,诉讼法上规定了的公民的作证义务。但是,你实在不想去就可以写个证人证言。这在有些地方是可以的,按照法律规定是应该出庭作证的。

这在我们国家还是个法律空白区域

有义务协助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实施)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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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但权利和义务是共生的.法律规定了你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
对于楼主的问题,在这种时候不是你讲权利的时候,而是你的义务,你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危害或影响他人的公共的利益.这是准则~!